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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八日,亥时三刻。
林不觉拖着伤腿,潜入城南义庄。
此处原为乱葬岗,后由慈航静斋改建,专收无名尸、冻毙者、刑场弃尸。
白日有尼僧诵经,入夜则空无一人,唯余纸灰与松油味。
疤脸刘说“第三排棺材”,他便直奔而去。
义庄共五排棺,第三排靠墙,七口黑漆棺并列,皆无名无碑。
他律武初觉敏锐,察觉第三口棺盖微翘——似被人动过。
撬开,内无尸,只一油布包。
打开,是两物:
一卷《大胤律·诉讼篇》残本,夹着一页沈知微手书;
一只铜铃,形制古朴,与他此前所得“律音铜铃残片”恰好吻合。
他拼合铜铃,轻摇。
无声。
但罗盘微震,铃内竟传出极细律文吟诵——非人声,乃器物共鸣。
沈知微手书写道:
>“林兄若见此信,必已闯尚宝监。
>图纸虽真,若无‘三合法’,呈堂即焚。
>依《诉讼篇》第四十二条:凡涉宫禁重案,需‘人证、物证、律证’三合,方可由御史台直奏天子,绕过六部。
>
>人证:柳氏可作,但需‘魂印未散’之证——你已有其血。
>物证:图纸为凭,但需‘尚宝监火漆印’——你未得。
>律证:律武监旧案若翻,需‘前朝司律使亲笔卷宗’——藏于皇史宬。
>
>三者缺一,图纸即废,反坐你窃档之罪。
>
>附铜铃一枚,乃律武监‘鸣冤铃’,集齐三证后,于午门外摇之,御史台必闻。
>
>——沈知微留”
林不觉读罢,手心发冷。
沈家早知他会走这一步。
他们没给刀,没给兵,只给了一条合法路径——
一条几乎不可能走通的路。
皇史宬,存前朝秘档,守卫森严,非钦差不得入;
尚宝监火漆印,需主簿亲盖,而主簿已识破他身份;
柳氏血虽在,但魂印是否未散,尚需验证。
他坐在棺旁,撕开裤腿,草药已混着血凝成块。
远处,犬吠声起。
禁军搜城,已至南坊。
他知道,自己只有一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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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时,他潜回慈航静斋后墙。
主持似早知他会来,留门未锁。
“柳氏在东厢。”她只道。
林不觉入室,柳氏卧于榻上,面色苍白,但眼神清明。
“你来了。”她声音微弱,“我梦见桑水河涨了,七个孩子站在岸上,喊我娘。”
林不觉取出血瓶与罗盘:“需验魂印。”
柳氏点头,伸出手腕。
他滴血于白绢,压上罗盘。
律文微光流转,白绢上浮现出淡淡衔尾蛇纹——比上次更淡,但未消。
“魂印未散。”主持低语,“她魂被拘过,但未炼成丹,尚可作证。”
林不觉松了口气。
柳氏忽然抓住他手:“他们用北境童女,因魂未染尘。但炼丹需‘主炉’——必须是曾为炉者,才能引魂入鼎。”
林不觉一震:“你是说……他们还需要你?”
柳氏点头:“我若死,新炉不成。所以我暂时安全。”
她从枕下取出一物:“这是我被拘时,藏在发簪里的东西。”
是一枚青鳞粉结晶,内嵌极小纸片,写一地址:“西市·永和当铺·地字七号”。
“当铺是玄鳞教的钱眼。”柳氏低语,“账本在当铺地窖。”
林不觉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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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时,西市。
永和当铺已关门,但后巷有狗洞。
林不觉钻入,潜至地窖。
窖内堆满当票、银锭、账册。
他翻找“青鳞”“水门”“渠卫”等字,终在一本《杂项流水》中发现:
>“七月十七,收‘义仓’车七人,价三百两,转渠卫乙房。”
>“尚宝监主簿,分利五十两。”
>“养心殿贵人,预付丹资千两。”
主簿果然涉入!
更关键的是,账本末页夹着一张尚宝监火漆印模——似是主簿私刻,用于伪造文书。
林不觉拓印印模,又撕下关键页,藏入怀中。
刚欲离开,忽听头顶脚步声。
他熄灯,藏于米缸。
两名伙计下来取酒,闲聊:
“听说夜巡司那杂役闯尚宝监了?”
“可不是!悬赏五百两,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他图什么?”
“谁知道……不过我听说,他手里有张图,能通到养心殿。”
林不觉屏息。
消息已泄。
他等两人离开,悄然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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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将明,他站在皇史宬外。
此处为皇家档案库,青砖高墙,铁门重锁,门前两尊石兽,眼嵌符石。
《大胤律》载:“皇史宬,非持御批或司礼监符,不得入。”
他无符无批。
但他记得赵铁山曾提:“皇史宬戌时换岗,丙字门有半刻疏漏。”
他等至戌时(次日),果然见两名守卫交接,丙字门微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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