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各级官吏或主动贪墨,或纵容下属盘剥百姓。”
“欲解此困,需双管齐下。”
“昔日朝廷疏于监管,一则因圣上未察地方税吏之弊,二则国库空虚难支监察之制。”
“大明疆域辽阔,若每年遣钦差暗访州县核验税赋,耗费之巨非初创朝廷所能承受。”
“更甚者,此等开支非一时之费,乃年年往复之耗!”
言及此处,燕长倾不禁长叹。以行政而论,大明官吏实属匮乏。洪武初年,自庙堂至州县,文官不过两万,胥吏五万,合计七万余众。即便鼎盛之时,亦不足十万之数。
明朝鼎盛时期拥有十三省、一百四十府、一百九十三州、一千一百三十八县,看似七至十万的官吏编制实则捉襟见肘。仅基层县衙配置三名文官便需三千余员额,辅以五至十名胥吏又占去五千至一万名额,这尚未计入州府省 及六部等机构的行政开支。
朱元璋制定的两千七百万石赋税定额形成刚性约束——朝廷既无法突破这个岁入天花板,自然无力供养更多官吏。缺乏充足的行政力量支撑,建立地方税收监察体系便成无源之水。
燕长倾提出破局之策:当商业税与土豆种植普及带来财政扩张后,可增设专职的税务监察司,派遣暗访人员监督基层征税。配合行政层级的简化改革(如确立省朱元璋凝视着【税务监察司】的提案,眼底泛起深思的微光。
朝廷难以掌控地方税收,根源在于对各地田赋征收情况掌握不足。若设立税务监察司,派遣人员直接进驻地方税收现场,便能实时监督县令胥吏的征税行为。
如此一来,即便地方官员超额征税,朝廷也能迅速察觉并处置。但建立覆盖全国各县镇的税务监察司,至少需数千名正式官员,品级须在八品至七品之间,否则难以震慑正九品的地方县令。
骤然增加数千名中阶官员,对朝廷财政压力巨大。燕长倾虽预言商税改革与土豆推广将大幅提升财政收入,但具体数额尚不可知。朱元璋既认可税务监察司的必要性,又忧虑其耗费过高。
他思忖道:或许先组建三五百人的监察队伍,覆盖大明部分区域即可。对外宣称全面监察,实则灵活调配人手——今年查北方,明年查南方。虽无法实时掌握全国数据,但次年巡查时询问百姓前一年税额,仍可追查超额征收问题。
此策既能节省开支,又可实现有效监督。朱元璋认为唯一缺陷在于部分地区税收数据存在滞后性,但整体无碍。
然而这种延迟并非毫无察觉,短则一两年,长则三五年,税务监察司的官员终将巡查至大明各府州县。
待那时,过去数年间地方官吏征收赋税的实情,必将被税务监察司查个水落石出。
只要事后严加追究,并补偿百姓损失,便无大碍。
这种非全面的监察方式,还有个令朱元璋格外欣赏的优势。
那便是引蛇出洞!
税务监察司设立之初,各地官吏短期内必不敢再横征暴敛。
可当一两年,乃至三五年光阴流转,那些官吏终会按捺不住贪念故态复萌。
待到他们发觉超额征税未被察觉,定会心存侥幸。
继而认定朱元璋不过虚张声势,变本加厉地盘剥百姓。
待税务监察司巡查至此,将其劣迹上呈御前。
朱元璋便可名正言顺地将其满门抄斩,以儆效尤。
朱元璋深谙税务监察司的核心要义。
首要在于震慑官吏不得鱼肉百姓,其次才是实际监督赋税征收。
欲使震慑之效长存,最佳方式莫过于定期严惩几个 污吏。
但若无故处置官吏,纵是朱元璋也不能屡屡为之。
故而需要故意纵容,给予他们犯错之机,如此方有惩治的由头。
届时既能通过抄没 家产补偿百姓以赢取民心,又可提升朝廷威信!
在朱元璋眼中,此乃一箭双雕之举!
......
言罢税务监察司之事,燕长倾略作停顿,容朱元璋与太子朱标及朱樉、朱棡、朱棣等诸位皇子思量。
片刻后,燕长倾继续道:地方官吏之所以敢超额征税,根源在于天高皇帝远,朝廷难察地方税收实情,故敢肆意盘剥百姓。
解决这一症结的关键,在于设立税务监察司,强化对地方官吏田赋征收的监管。规范基层官员的征税行为,方能根治此弊。
但与此同时,我们更需直面引发官吏横征暴敛的直接诱因。
那便是——官员俸禄确实存在之嫌!
因此适当提 员俸禄实属必要。
原本对燕长倾提出的税务监察司颇为赞许的朱元璋,听闻要增加官员俸禄时,顿时沉下脸色。
他目光锐利地注视着燕长倾,语气不悦道:
倾当知晓,厚禄非但不能养廉,反会催生更甚的贪欲。届时官员盘剥的对象,不过从百姓转为朝廷罢了!
这位洪武皇帝对加俸之事极为抵触。在他看来,无论俸禄高低, 污吏终难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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