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洒在沙源镇镇抚司前院,带着沙漠边缘特有的干燥与热度。
凌峰将最后一片金叶子放入锦囊,扎紧袋口,递给站在面前的王魁。
“王魁,这趟护送雀儿去邺城,责任重大。”凌峰声音平稳,却透着不容置疑的郑重,“锦囊里有五百两金叶子,一百两纹银,还有三十颗中品灵石。金叶子是给你们路上打点、应急用的,纹银是日常开销,灵石若遇紧急情况可用来补充真气或换取帮助。”
王魁双手接过锦囊,入手沉甸甸的。他三十出头,但一双眼睛却锐利如鹰,此刻满是坚定:“镇抚使放心,属下定护小雀儿姑娘周全!哪怕拼了这条命,也定将她平安送到医家别院!”
“我要你们都平安回来。”凌峰拍拍他的肩膀,看向他身旁另一名护卫。
那是个约莫二十五六岁的年轻汉子,名叫林虎,原是北境逃难来的流民,因身手不错被吴良看中选入护卫队。他身材精悍,太阳穴微鼓,修为刚踏入七品后期,但胜在年轻力壮,反应敏捷,更难得的是对沙源镇忠心耿耿,家里老娘和妹妹都在镇上安置,算是有了根。
“林虎,你跟着王魁,多看多学。”凌峰将另一个稍小的布袋递给他,“这里面有五十两银子,二十颗下品灵石,还有三瓶‘精气丸’、两瓶‘止血散’。路上听王魁指挥,遇事莫要冲动。”
“是!谢镇抚使!”林虎接过布袋,声音洪亮,眼中满是感激与兴奋。能得到镇抚使亲自交代任务,还能护送小雀儿姑娘去那么远的地方,这在他心中是莫大的信任与荣耀。
凌峰又取出两套衣物。一套是普通的灰色商队伙计服饰,布料结实耐脏;另一套则是稍好些的青色劲装,袖口、领口有暗纹,看着像小有身份的商队管事。这两套衣服都经过柳七娘特殊处理,浸过防虫避瘴的药水,且内衬缝有薄薄的铁片,关键部位能挡寻常刀剑劈砍。
“衣服换着穿。进入城镇人多眼杂时穿伙计服,低调不惹眼;途经荒郊野岭或需要与地方势力打交道时,穿劲装,显得有些底气。”凌峰交代道,“记住,你们明面上的身份是‘汇通南北’商行前往邺城送货的伙计,顺路护送东家亲戚家的小姐去探亲。莫掌柜那边已经打点好,沿途若有‘汇通南北’的分号或联络点,可凭我给的铜牌寻求帮助,但非必要不要动用。”
王魁和林虎重重点头,将每一句话牢牢记在心里。
凌峰最后看向小雀儿。她已经收拾妥当,穿着一身素净的浅蓝色衣裙,外罩一件同色披风,头发梳成简单的双丫髻,看起来就像个寻常人家出远门探亲的少女。只有腰间那个看似普通的储物袋,以及贴身穿着的“玄沙胄”,显示着她的不同。
“雀儿。”凌峰走到她面前,“你去了那里之后,保重好自己,以安全为前提,慢慢来。”
小雀儿眼圈微红,用力点头:“凌峰哥,我记住了。到了医家,我会好好学,也会小心谨慎。你……你在镇上也要保重,练功别太拼,按时吃饭。”
“嗯。”凌峰揉了揉她的头发,“去吧。马车已经在镇门外等着了,莫掌柜安排的商队领队是老赵,跑邺城线路十几年了,值得信赖。路上有什么事,多和王魁商量。”
小雀儿最后抱了抱凌峰,转身走向院外。王魁和林虎向凌峰行了一礼,快步跟上。
凌峰站在院中,目送三人身影消失在转角,久久未动。
他知道,让小雀儿去医家是步险棋,也是步必须走的棋。沙源镇不能永远窝在沙漠边缘,必须向外接触,融入更广阔的天地。医家这条线,若能走通,将来无论是丹药、医术,还是可能的人脉,都对沙源镇至关重要。
“但愿一切顺利。”凌峰在心中默念。
几乎在小雀儿离开沙源镇的同一时间,数千里外的北莽草原深处,正酝酿着一场风暴。
铁狼部王帐内,炭火熊熊,映照着赫连雄那张粗犷而阴沉的脸。他赤裸着上身,左肩包扎着厚厚的绷带,隐隐有血迹渗出——那是三日前与炎虎部一次小规模冲突中留下的箭伤。
“炎虎部……欺人太甚!”赫连雄一拳砸在面前的矮几上,震得酒碗跳起,“抢我草场,劫我商队,如今还敢射伤本汗!真当我铁狼部是泥捏的不成?”
帐下,几名千夫长群情激愤。
“大汗!打回去!让炎虎部知道咱们的厉害!”
“对!他们不就是仗着王庭里有人撑腰吗?咱们铁狼部的儿郎也不是吃素的!”
“前几个月咱们换了那些寒魄石,部落里好几个勇士都突破了,正憋着劲呢!”
赫连雄眼中凶光闪烁。他当然想打,做梦都想把炎虎部那群杂碎撕碎。但身为一部首领,他必须考虑更多。
炎虎部实力不弱,且与王庭某位实权贵人关系密切。若全面开战,即便能赢,铁狼部也必伤筋动骨,届时若王庭怪罪,或其他部落趁火打劫……
“大汗。”坐在赫连雄左下首的老者缓缓开口。他是铁狼部的智者,也是赫连雄的叔父,唤作赫连木,在部落中威望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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