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沈的酒葫芦第三次被灌满时,巷口的夕阳刚好将“沈记酒坊”的招牌染成蜜色。酒液顺着葫芦口的纹路缓缓淌下,带着高粱的醇厚与糯米的清甜,可他盯着酒缸里沉浮的酒曲,眉头却拧成了疙瘩——这是他接手酒坊的第十年,也是酒坊生意最惨淡的一年。
沈记酒坊坐落在老城区的酒香巷,是传承了三代的老字号。老沈的爷爷靠一手古法酿酒手艺,让酒坊名噪一时;父亲守着酒坊,虽没扩张,却也能让街坊们喝上正宗的粮食酒。可到了老沈这一辈,时代变了,瓶装酒、网红酒霸占了货架,年轻人嫌古法酿酒工序繁琐、价格偏高,酒坊的生意一日不如一日。更让老沈糟心的是,他的独子沈墨,放着祖传的手艺不学,非要跑去城里的酒吧学调酒,说什么“传统酒得创新,守着老方子没活路”。
父子俩为此吵了无数次。老沈骂儿子“忘本”,沈墨嫌父亲“守旧”,最后沈墨干脆搬去了城里,半年都没回一次家。
那天,老沈在酒坊的地窖里翻找陈年酒曲,不小心碰倒了一个积满灰尘的陶瓮。瓮口封着的牛皮纸碎裂开来,一股浓郁的酒香扑面而来,比酒坊里任何一坛酒都要醇厚。老沈凑近一看,只见瓮底躺着一条拇指粗细、通体雪白的虫子,正蜷缩在酒液里,像一截温润的羊脂玉。
“这是啥玩意儿?”老沈嘀咕着,伸手想把虫子挑出来,可指尖刚碰到酒液,那虫子竟突然动了,像一道白影钻进了他的掌心。老沈只觉得掌心一阵酥麻,紧接着一股热流顺着手臂窜进了丹田,浑身的疲惫瞬间消散,连常年犯的老寒腿都舒坦了不少。
怪事,就从这天开始了。
先是酒坊里的酒,味道突然变了。原本酿出来的高粱酒,只有三分醇,七分烈,可那天之后,酿出来的酒,入口绵柔,回味悠长,带着一股说不出的甘冽,喝了之后浑身暖洋洋的,连宿醉都不会头疼。街坊们尝了之后,纷纷惊呼“回到了老沈爷爷那时候的味道”,酒坊的生意一下子红火起来,每天都有人排着队来打酒。
老沈自己也觉得不对劲。他原本酒量平平,喝二两就晕,可现在,就算是喝一斤高度高粱酒,也面不改色,头脑清醒。而且他发现,自己只要一天不喝酒,就浑身乏力,提不起精神,一沾酒,立马就生龙活虎。更奇怪的是,他的味觉变得异常灵敏,酒曲里的杂质,水的酸碱度,甚至是发酵时的温度变化,他都能精准地感知到,酿酒的手艺,竟在不知不觉中精进了不少。
这天,沈墨突然回了家。他穿着时髦的调酒师制服,手里拎着一个精致的工具箱,一进门就嚷嚷:“爸,我回来了!我研发了一款新的鸡尾酒,用咱们的古法白酒做基酒,肯定能火!”
老沈正在酒缸边搅拌酒曲,看到儿子,脸色沉了下来:“你还知道回来?我还以为你忘了自己姓啥了。”
沈墨没理会父亲的冷脸,凑到酒缸边闻了闻,眼睛一下子亮了:“爸,你这酒的味道怎么变了?比以前好喝多了!这是加了什么新东西?”
老沈哼了一声,没说话。这些天,他隐约觉得,自己身上的变化,和那天钻进掌心的白虫子有关。他偷偷查过资料,古籍里记载,有一种“酒虫”,嗜酒如命,寄生于人体,能让人酒量倍增,还能提升酒的品质,只是这种虫子极为罕见,百年难遇。
沈墨见父亲不搭理自己,也不气馁,自顾自地拿出调酒器,倒了一杯酒坊的白酒,又加了些自己带来的果汁和糖浆,摇晃了几下,递给老沈:“爸,你尝尝这个!我叫它‘酒香巷的日落’,用咱们的白酒做基酒,既有传统的醇厚,又有现代的清新,年轻人肯定喜欢!”
老沈犹豫了一下,接过酒杯抿了一口。白酒的醇厚和果汁的清甜完美融合,口感层次丰富,确实比单纯的白酒更适合年轻人的口味。他心里一动,嘴上却还是硬邦邦的:“花里胡哨的,没个正形。”
沈墨看出了父亲的松动,趁热打铁道:“爸,时代变了,咱们不能守着老方子等死啊!我在城里的酒吧做调研,年轻人不是不喜欢传统酒,是不喜欢传统的喝法。咱们可以搞个‘古法酒创新’,把白酒做成鸡尾酒,做成果酒,再搞个酿酒体验区,让年轻人自己动手酿酒,肯定能火!”
老沈沉默了。这些天酒坊生意好转,他也不是没想过扩张,可他守着祖上传下来的规矩,总觉得创新就是“背叛”。可看着儿子眼里的光,又想起酒坊这些年的惨淡,他的心,渐渐软了下来。
就在这时,酒坊的门被推开了,一个穿着西装、油头粉面的男人走了进来。男人是城里“盛世酒业”的老板,名叫赵富贵,之前来过好几次,想收购沈记酒坊,都被老沈拒绝了。
赵富贵瞥了一眼沈墨,又看向老沈,皮笑肉不笑地说:“沈老板,好久不见啊!听说你这酒的味道变了,生意也好了,我今天来,是想跟你谈谈收购的事。我出五百万,你把酒坊和酿酒方子都卖给我,怎么样?”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