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日头升到正空,灼热的阳光洒满大地,却丝毫驱不散弥漫在村里的那股沸腾的喜悦。
家家户户的院子里,堂屋中央,都堆起了一座座紫红色的小山。那是上午刚刚从地里收获回来的“神仙粮食”。村民们拿着秤,一遍遍地称量着,脸上洋溢着难以置信的狂喜。
“六百三十七斤!爹,咱们家第一批就收了六百三十七斤!等全部挖完得有两万斤以上?”王老栓家的大儿子王大,声音颤抖地报出一个数字,激动得满脸通红。他们家劳力足,最早种下的那一分多地,竟有如此惊人的产量。
旁边李大胆家院子小些,红薯堆得几乎没处下脚,他婆娘一边小心翼翼地翻看着红薯,生怕碰破了皮,一边笑得合不拢嘴:“当家的,咱家这少说也有四百斤!这才多少地啊!”
即便是村里人口最少、田地也最贫瘠的周寡妇家,那不到一分的早熟地里,也足足挖出了将近两百斤红薯!她搂着两个面黄肌瘦的孩子,看着那堆以往想都不敢想的粮食,眼泪止不住地流,但这泪,是滚烫的、甜的。
老村正不用秤,光用眼睛看,心里就已经有了大概。他颤巍巍地拄着拐杖,在几户人家院门口转了转,心中飞快盘算。按照这第一批的产量来推算,一亩地产出五千斤绝对是只多不少!这比最初沈良玉承诺时的三到四千斤,高出了一大截!
“神迹……真是神迹啊……”老村正喃喃自语,望向沈良玉家方向的眼神,充满了难以言喻的敬畏和感激。
此刻,在所有槐树村村民心中,沈良玉的地位已然超脱了“恩人”的范畴,被敬若神明。是他,给了大家活下去的根本,给了这片土地前所未有的生机。
与全村上下的欢天喜地不同,沈良玉在家中吃过午饭后,想的却不是产量。系统出品的种子加上科学种植,这个结果在他意料之中。他此刻拧眉考虑的,是另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储存。
他站在自家院中,看着柳芸和苏瑾几人正小心地将今天挖回的红薯在阴凉处摊开。这些红薯个个饱满,但如此巨大的数量,若只是堆放在各家各院的角落里,用不了多久,就会因为潮湿、或病虫害而大量腐烂。尤其是像王老栓、李大胆这样地多的人家,算上后续全部收获,总产量可能达到两三万斤,少的也有万斤左右,吃是肯定吃不完的,若储存不当,辛苦一季的成果将损失惨重。
必须挖地窖!
在这个没有现代冷链技术的时代,挖掘地窖,利用地下相对恒定的温度和湿度来储存红薯,是唯一能长期保存大量块茎类作物的方法。前世的农村就是这样储存,家家户户都挖有地窖。
想到这里,沈良玉不再犹豫。他首先去了老村正家。这不仅是因为需要老村正来组织全村,更是沈良玉处事的老道之处——始终给予这位村中长者足够的尊重。
“村正叔。”沈良玉进门时,老村正还在对着院里一小堆的红薯呵呵傻笑。他自己就种了两厘地,主要是免得自己闲的慌,种点红薯算是为了锻炼身体。因为他并不愁吃穿,多余的地都免租金,让村里人种着。
“良玉啊,快坐!你可是咱们村天大的功臣啊!”老村正连忙招呼。
“村正叔,功臣谈不上。我现在担心的,是另一件事。”沈良玉坐下,神色认真起来,“您老也看到了,家家户户收成都不少。但这红薯不比粟米,就这样堆积在外面容易烂。若是储存不好,烂掉三四成都是少的,弄不好会烂掉一大半。”
“啊?”老村正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这……这可如何是好?这么多粮食,烂了岂不是要天打雷劈?”
“所以,我们必须挖地窖。”沈良玉沉声道,“挖那种口小肚大的酒坛子形状的地窖,深度四米,底下直径三米,窖口直径一米。这样的地窖,里面冬暖夏凉,湿度也合适,是储存红薯最好的地方。地少的人家至少挖一个,地多的恐怕得两三个才够用。只要方法得当,能让红薯保存差不多一年,只坏掉很少一部分。”
“地窖?酒坛子形状的?”老村正虽然年纪大,但地窖储存粮食的概念他却是不懂,他从未听说过如此具体、讲究的形制和方法。他立刻意识到此事的重要性,毫不迟疑地站起身,“走!良玉,这事刻不容缓!我们这就去晒谷场,召集大伙儿!”老村正顺手拿上了铜锣。
片刻后,急促的铜锣声再次在槐树村上空回荡。刚刚沉浸在丰收喜悦中的村民们,听到锣声,虽然不明所以,但还是迅速放下手中的活计,朝着晒谷场汇聚而去。
晒谷场上,人头攒动,议论纷纷,不知道又有什么大事。
老村正站在一高处,用力敲了几下锣让场面安静下来,然后侧身将沈良玉让到前面,高声道:“乡亲们!红薯是收回家了,但良玉心细,又发现了咱们一个大问题!让良玉跟大伙说!”
沈良玉上前一步,目光扫过下方一张张疑惑的脸,开门见山:“各位叔伯兄弟,婶子嫂子,我知道大家现在高兴。但我要给大家泼点冷水——咱们这红薯,要是就这么堆在院子里、屋里,用不了两三个月,就得烂掉一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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