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都松了口气,有的直接瘫坐在地上,大口喘着气。
飞抹了把脸上的血,走到李念身边,兴奋地说:“念哥!咱们把裂地熊杀了!这可是凶兽啊!”
李念也有些激动,他看着地上的裂地熊,又看了看手里的石斧——
若不是这磨锋利的石器,若不是族人们练熟了标枪,今天能不能挡住裂地熊,还是个未知数。
“把裂地熊的皮剥下来,晒干了能做皮衣,抵御风寒;肉分给大家,煮着吃,补充力气。”李念笑着说,
“另外,受损的石屋赶紧修好,以后咱们得多做些石器,多练标枪——洪荒里的危险,还多着呢。”
族人们欢呼起来,开始分工处理裂地熊的尸体。
有的拿刀(磨锋利的石片)剥皮,有的去捡柴生火,有的则去修补被撞坏的石屋。
雾气渐渐散去,太阳出来了,金色的阳光洒在坝子上,照在族人脸上,满是喜悦和希望。
李念走到主屋前,看着里面的老弱妇孺探出头来,脸上带着安心的笑容,心里忽然涌起一股暖流。
他想起当初刚到这里时,只有三十多个人,茫然无措地躲在树上;
现在,他们有了石屋,有了石器,有了对抗凶兽的勇气,还形成了一个团结的部落。
他摸了摸腰间的石斧,那股温润的感觉还在。
方才的金光,不仅让石器变了样,他自己也觉得身体里多了股微弱的力量——
或许,这就是洪荒对“开创”的馈赠?人族创造出了石器,迈出了文明的一步,天道便给了小小的奖励。
“念哥,茶凉了,俺再给你泡一杯?”云端着一个石碗走过来,碗里是刚泡好的百花茶,还冒着热气。
李念接过石碗,喝了一口,茶香在嘴里散开,驱散了刚才战斗的疲惫。
他看着坝子里忙碌的族人,看着远处连绵的山林,心里忽然明白了“人定胜天”的意思——
不是说人能胜过天道,而是人能靠着自己的智慧和双手,适应这残酷的环境,在危险中活下去,一步步走出属于自己的路。
洪荒虽大,凶兽虽猛,但人族有适应的韧性,有团结的力量,还有不断探索的勇气。
就像这石器,从一块普通的石头,磨成锋利的工具,再到用来对抗凶兽,这就是人族的成长。
李念放下石碗,拿起一杆标枪,走到坝子中央,对着茅草人掷了出去——标枪精准地扎进茅草人的胸口。
他回头对族人们笑着说:“都别偷懒!今天杀了裂地熊,明天说不定还有别的凶兽来!
咱们得多练,才能保护好自己,保护好部落!”
族人们齐声应和,手里的动作更快了。
标枪的破空声、石斧的敲打声、族人的笑声,交织在一起,在洪荒的山谷里回荡,像是一曲属于人族的、充满希望的歌谣。
......
第二天拂晓,晨雾还没散,林子里浸着股湿冷的寒气,飞就揣着半块虎肉干堵在了李念的石屋门口。
羽和云拎着备用标枪在旁帮腔,一口一个“念哥,昨天的虎肉吃着香,再去猎头凶兽呗”,缠得李念没了法子。
他只能拎起磨得锃亮的石斧,无奈地跟着三人,早早钻进了密林。
可刚绕过那片熟悉的果林,一阵浓烈的腥风突然从前方灌来——比上次裂地熊的腥味更重,还裹着股令人牙酸的腐气。
李念脸色一沉,一把拽住想往前探的飞,压低声音急喊:“上树!”
四人没敢耽搁,手脚并用地攀上旁边的巨树枝桠,紧紧贴着粗糙的树干,连呼吸都刻意放得又轻又浅,只敢透过枝叶的缝隙,悄悄盯着腥风传来的方向。
巨树下的吊睛大虫,比后世李念见过的老虎足足大了三倍有余——
浑身黑黄条纹如墨染金描,鬃毛根根倒竖,像钢针般扎在脖颈处;
铜铃大的眼睛泛着嗜血的红光,盯着树冠上的四人,喉咙里滚出低沉的嘶吼,震得脚下的苔藓都簌簌掉渣。
它前爪随意一刨,地面就被划出四道深沟,泥土混杂着碎石飞溅,满是威慑。
李念趴在枝桠上,手指悄悄摸向背后的标枪,眼神却没离开大虫——
这东西比上次的裂地熊更灵活,不能硬拼,得用巧劲。
他余光扫过旁边的三人:
飞正攥着标枪,指节发白,却没贸然出手;
羽眯着眼,在估算投掷距离;
云则悄悄往另一侧挪了挪,想绕到大虫身后,显然是记着平日训练的战术。
“飞,你主攻左前腿,用标枪钉它关节!”李念压低声音,气息稳得没一丝晃动,
“羽,盯着它右眼,等它扑过来就掷枪!云,你绕到它右后方,别让它跑了,找准机会扎它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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