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是惊讶,而是确认——仿佛这句指控的精确措辞,早在他预料之中。
“源公,”崔隐甫的声音打断他的思绪,武将的嗓音粗粝如砂纸,“术士王庆则已供认,曾三次入张说私宅‘观星占候’。此为画押供状,请过目。”
源乾曜接过那张按着红指印的纸,却没有立刻阅读。
他知道自己此刻的角色。皇帝要的不是一个明察秋毫、追索真相的法官,而是一个能为这场早已定性的政治处决赋予程序合法性的仪式主持者。宇文融和崔隐甫是挥刀的手,李林甫是递刀的人,而他源乾曜,是那块垫在刀下的砧板——必须稳,必须硬,必须沉默地承受所有重量。
他翻开供状,字迹工整,叙述清晰,细节翔实:何时入府、观何星象、作何预言、得何赏赐……一切严丝合缝,完美得令人不安。
“证人可曾用刑?”源乾曜抬头,看向崔隐甫。
“未曾。”崔隐甫回答得干脆,“初时抵赖,某仅示以刑具,便尽数招供。”
堂下一阵轻微的骚动。几位陪审的御史低声交换眼神。“示以刑具”——这四个字在御史台的语境里,往往意味着比实际用刑更精妙的心理威慑。
源乾曜不再追问。他转向宇文融:“弹劾疏中另列张说贪奢十七条,赃物可曾核验?”
“已核。”宇文融递上一卷清单,“金器三百件、玉带二十条、南海珍珠十斛、蜀锦五百匹……皆自张说别业起出,有起赃吏员联署为证。”
又是一份完美证据。
源乾曜的目光最终落回李林甫身上:“李郎中协理案牍,可有补充?”
李林甫上前半步,躬身:“下官仅整理文书,并无新证。唯觉宇文中丞、崔大夫所查,条理清晰,证据链完整,符合《唐律疏议》‘赃罪’‘左道’诸条款。”
他的声音平稳如秤星,每个字都落在法理框架内。没有情绪,没有倾向,只有对“程序合规”的确认。
源乾曜闭上了眼。在那一瞬间,他仿佛看见整个局:有人搜集证据(宇文融),有人施加压力(崔隐甫),有人提供法理包装(李林甫),而他自己,被置于这个三角结构的顶端,用一生的清誉为之盖章。
三天后,判决书草拟完毕。
张说罢中书令,保留尚书右丞相虚衔,实权尽失。宇文融因“纠劾有功”,升任御史中丞;崔隐甫“办案得力”,调回中枢,授兵部侍郎;李林甫……源乾曜在奏报的末尾看到这个名字被提及:“刑部郎中李林甫,协理案牍,编排文书,颇称勤谨。”
轻描淡写,却足够让那个名字落入每日批阅数百份奏章的皇帝眼中。
贞晓兕的档案批注,写在她誊抄的副本边缘:
“历史在这里完成了一次精妙的偷换概念。后世史家常将源乾曜列为‘倒张主要人物’,只因他名列主审官之首。但细勘此案流程:
弹劾发起者:宇文融(怨恨张说阻挠其财政改革)、崔隐甫(曾被张说压制多年)、李林甫(寻求晋身之阶)。
证据提供者:宇文融早已暗中收买张说府中术士与亲吏,赃物清单的‘完整性’令人起疑。
审讯执行者:崔隐甫负责刑讯环节(这是武将的专长),韦抗负责文书整理(纯粹的行政流程)。
程序背书者:源乾曜。他的作用类似现代法庭的‘审判长’——确保流程表面合规,但不决定起诉内容,不掌控调查方向,更不参与事前谋划。真正致命的‘三忌’指控(贪财动摇统治基础、傲下失去官僚支持、迷信挑战帝王专属的天人沟通权),每一条都精准针对玄宗最敏感的神经,这绝非源乾曜这种恪守‘清慎’原则的老派官僚所能设计。这是典型的‘政治谋杀’策划案,而源乾曜,只是被安排在现场的那盏‘明灯’,照亮别人早已布置好的舞台,并在程序结束时签下自己的名字——那签名成了后世误解的源头。”
贞晓兕没有停留在张说案的表面。她翻开卷宗附录,那里有一份泛黄的《开元十年吏部铨选记录副本》。
她的目光如鹰隼般扫过密密麻麻的人名与官职,最终定格在一行小字上:
“姜氏子求司门郎中,侍中源乾曜驳曰:‘郎官清要,须才望兼隆者。此子资浅,未称。’改授太子谕德。”
页边有不知何人的蝇头批注,墨色稍新,似是后来者所加:“姜氏子,皎之甥也。皎,林甫舅。”
贞晓兕直起身,脑中迅速勾连关系网:
姜皎——开元前期着名宠臣,善画鹰鸟,常陪玄宗游猎,官至殿中监,封楚国公。他是李林甫的亲舅舅,也是李林甫早期仕途的关键提携者。
姜皎的外甥(即李林甫的表兄弟)想谋司门郎中一职。司门郎中属刑部,从五品上,掌天下门关、津渡、驿传之政,是实权要职。但时任侍中的源乾曜在吏部铨选会议上驳回了这项任命,理由只有四个字:“资浅未称”。最终此人只得了个太子谕德——正四品下,名义品级更高,却是教导太子的闲散清贵之职,无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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