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依手中夹着那本厚重的《公理法典》,盯着绞刑架被早被吊死的尸体。
书角已经被翻得卷了边,封皮上烫金的字迹磨损得只剩“法典”两个字还勉强可辨,另一个词彻底糊成了一片暗金色的残影。书脊裂了一道口子,是她上个月在雨里赶路时被水浸了又晒干留下的,裂口处露出泛黄的棉线装订。
里昂真的履行了承诺夏依的事,他托人印刷了很多本法典,虽然材质、做工和印刷都算不得好,但胜在便宜,只需要二十枚铜币。
是之前夏依在一个游商手中买下了。
这本书收录了教会认可的通用律条,所有国家都承认它的权威。
起初夏依把它揣在怀里,走到哪都带着,遇事先翻书。
有人偷了邻居的鸡,她翻到财产纠纷那一章,一条一条对照盗窃的定罪标准,盗窃家禽,按只计价,赔偿原主三倍市价,外加公开道歉。
有人在酒馆斗殴打断了别人的鼻梁,她翻到人身伤害那一章,查故意伤害与过失伤害的区别,查伤势鉴定的标准,查赔偿金额的阶梯表格。
有人在深巷里拦住独行的少女,她翻到侵犯人身权那一章,手指顺着密密麻麻的条目往下划,找到对应的罪名和对应的刑罚,然后合上书,拔出短刀。
她不是没有怀疑过那些律条的合理性。有些罪名的惩罚轻得让她皱眉,有些罪名的定义模糊得让她反复翻页也找不到明确的边界。但既然是这个世界承认的规矩,她愿意遵守。她甚至还给自己定了一条准则:绝不凭自己的判断量刑,一切以法典为准。
这样就不会错,不会偏私,不会变成那些她最讨厌的草菅人命的审判官。
可她发现没用。那本法典似乎除了她自己,根本没有人在意。
有次去审判所旁听的时候,看见法官把法典搁在案头当茶杯垫。被告是镇上富商的儿子,打了佃农的儿子,佃农的儿子断了两根肋骨。法官翻了翻法典,说人身伤害罪成立,罚银币三枚,然后合上书,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宣布退庭。
富商的儿子走出审判所大门,当着佃农的面把三枚银币弹进了路边的水沟里。佃农跪在泥里摸那三枚银币,他断了两根肋骨的儿子靠在审判所的廊柱上,脸色煞白,佝偻着背,看着父亲一枚一枚把沾满污泥的银币从水沟里抠出来。
夏依那时就站在街对面,翻到人身伤害那一章,读了整整三遍。
她读到的每一个字都告诉她,这会是一桩公正的判决,而公正在泥水沟里正被一枚一枚地捞出来。
类似的事情太多了,好像所有的事都能用权力和金币来解决。
那些人夺走了别人的重要的东西,将他人的尊严踩在脚下,然后丢下几枚银币作为赔偿,合理合法的走出审判所,不,他们大多连审判所都不会去。
夏依开始怀疑这本她曾经信赖无比的法典。审判者不公,掌权者无视,而受害者的骸骨堆在法典的装订线里,翻哪一页都夹着灰。她需要一个更简单的标准,不是那些可以被法官用一句话绕开的条文,也不是上位者拥有最终解释权的律法。
她需要所有人都听得懂、看得见、无法曲解的东西。
就在她最迷茫的那段时间,她路过一个集市的绞架下,听见一个老刽子手对学徒提到了“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句话。
她不记得具体怎么说的了,只记得大概是这个意思。
她心头猛然一动,这话不像法典里那些罚金和流放和鞭笞的各种阶梯那么精细,但它公平。富商儿子可以承受三枚银币,但他害怕失去眼睛,那些金贵的富人夺走了别人珍贵的东西,那就该有人来夺走对于他们来说不可失去的东西,这才是真正的等价赔偿。
只有恐惧能限制权力的滥用。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把所有人的痛觉放在同一台天平上的最快办法,将罪行的痛苦折射回加害者自己身上。
其实夏依知道这是种偷懒的方式。
法典要求她逐条比对罪名、情节、证据、量刑阶梯。
而以牙还牙只需要一种比对:他做了什么,就等价抵扣,省去了所有在审判所里被权力污染的程序,也省去了她翻来覆去查法律书的夜夜失眠,让所有人直观的见识到公平,体会到恐惧。
她不在乎别人是否理解她的做法。
她要让所有想要犯罪的人在做任何事之前都在脑中闪过同一个念头,那个白袍女人会不会忽然出现在我面前。
可后来,越来越多的事让她更加的自我怀疑。
以牙还牙确实审判了加害者,但没有保护住任何人。
惩罚落到加害者身上,受害者依然是受害者,甚至比审判前更惨。
更可怕的是夏依发现自己也在被这套规则牵着走。
她越来越容易愤怒,越来越依赖当众挥刀的快意,越来越懒得开口说话,因为她学会了用刀代替提问。
那个神秘男人的话点醒了夏依,其实她本就明白这一套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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