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面打来的子弹,因为是射手都是排列成密集的骑墙队形,所以十分密集,形成了排枪的效应。
这个小小的三十人横队,势如破竹一路横推过去。双方此时已经对冲到了二十米以内。这个距离上,手枪几乎命中率百分百。
这个距离只要眼睛没毛病,不可能打不中。
更何况这些斥候都是精锐中的精锐,在任何时代能当侦查兵的,都是精挑细选的精兵。不仅军事过硬,体能强横,还得头脑灵活才行。
斥候的军饷是普通骑兵的五倍。上千人才能挑出一个斥候来。
杨府的工兵收入算是很高的了,他们的军饷是步兵的三倍。而骑兵的军饷比步兵高一半,但斥候的军饷比骑兵还高五倍。因为他们干的就是玩命的差事。这些人的军事训练强度远高于骑兵和步兵。
第一排左轮手枪的子弹打过去,阿卜杜拉就被直接爆了头。
因为他带队冲在最前面,周围簇拥着最精锐的骑士。就是傻子也能看出来他是领头的。而且他的甲胄也是最华丽和精良的。
三十个布哈拉骑兵应声而倒,9mm帕弹毫无阻碍的击穿了板甲。这些布哈拉骑兵的链板甲,实际上就是在锁子甲的外面加上了胸甲和背甲的两块板甲甲片。额外加上了叠压式肩甲甲板。衣袖和甲裙还是锁子甲。
他们的头盔是没有面甲的,不像杨府斥候的防爆头盔,有可以拉下来的防弹玻璃面罩。一颗子弹直接就打碎了他的脑袋。子弹从眉心打进去,留下一个小孔,却在后脑炸开一个大洞。红的白的喷了出来。
阿卜杜拉一声未吭,直接栽倒掉下马来。
整个第一排直接被子弹消掉了一层。周围的骑士和后面的骑士,顿时一片惊慌。他们不知道这些斥候也有火器,因为他们没有看到他们背着火铳。
这个时代,左轮手枪还没有发明出来。
他们不知道这些人居然带着手铳。可是紧接着,已经被手榴弹炸的一片狼藉,到处都是空洞的骑兵集群,就被接连不断的排枪一层层击倒。
十步之外枪比刀快,十步之内枪又快又准。
人的反应,挥刀的速度远没有扣动扳机快。前面本来已经被炸的千疮百孔的骑兵集群,如同被烧红了的刀子切割黄油一般被斥候小队捅穿。
砰砰砰!密集的手枪声如同催命的鼓点,每一声枪响就有一个布哈拉骑兵栽下马来。几乎弹无虚发。只剩下市区主人的惊恐的战马嘶鸣着四处跑散。
十二发子弹打完,三十人的斥候小队就杀穿了整个布哈拉精锐骑兵的阵列,透阵而过。双方对冲而过后,拉开三十米的距离重新整队对视着。
布哈拉人惊恐的发现前排的军官损失殆尽。而且五百骑士损失了一半还多。剩下的只有二百人左右。手榴弹和左轮手枪的十二发子弹,给他们带来了毁灭性打击。
“装弹!”杜康年面无表情的说道。
他对这个结果一点悬念也没有。三十颗手榴弹就炸死、炸伤了上百人。接着360发手枪弹雨,直接把迎面之敌像是剥开甘蓝一般,距离十几米的间隔一层层的击落马下。
甚至迎面之敌都没有贴身肉搏的机会,就被击毙了。
他们都是老兵,平时训练时,经常两个人抬着一箱子子弹去打靶。不把两千发子弹打完,不许回来吃饭。他们练得都要吐了。
好枪法就是用子弹喂出来的。他们扣动扳机的速度只有十分之一秒。连续射击的速度能达到一秒一发。但是这些人没有像新兵蛋子一样,把子弹一股脑的打光,而是一发接着一发的对着前面的敌人射去。
始终保持着自由射击,瞄准了开火,从容不迫。
听到队长的命令,他们用手安抚了一下打着响鼻,用蹄子踢踏的战马,然后把一支手枪插回枪套,另一只手拇指按下弹巢下面的闭锁按钮,弹巢立刻向左弹出。
他们立刻用左手接着,右手立起来手枪。六发子弹壳掉落在手里,然后扔进了马鞍旁边的帆布袋子。这些9mm帕弹的弹壳都是黄铜做的,在大明铜就是钱,这些骑兵自然也知道这个道理。
一颗子弹壳,可比铜钱含铜多多了。足够铸造两枚铜钱了。
然后从胸挂携弹具里掏出推弹器,对准弹巢,然后食指和中指夹着推弹器,拇指按下按钮。六发新的子弹被推送进了弹巢。
这些推弹器都是装好子弹的,只要甩出弹巢,直接对着一按就装好了六发子弹。胸挂携弹具有六个口袋,每一个都装着一个填满子弹的装弹器。足够给两支左轮手枪,装弹三次。
这个过程看着复杂,但在训练有素的斥候手里,也就是四五秒的事儿。很快两支左轮手枪机装弹完毕。
对面的布哈拉骑兵此时已经反映过来了,这些明军斥候的手铳是连发的。而且左右手各有一支。
刚才他们都听到了,连续响了十二次。也就是说每人打出了十二发子弹。
顿时,他们感觉到一股冷气从尾椎骨直接升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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