熹平六年的春风,裹挟着塞外特有的沙尘,吹过了五原县的土城墙。
时光在北疆的风沙苦寒中悄然流逝,转眼已是三个春秋。
曾经那个襁褓中的婴孩,如今已经能蹒跚行走,口齿伶俐了。
李璟小心翼翼地适应着这具三岁幼童的身躯,每一步都走得格外稳重,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暴露了与年龄不符的成熟。
“璟儿,来尝尝王媪刚烙的饼子!”隔壁院子里,王媪的声音依旧洪亮,只是鬓角又添了几缕银丝。
李璟迈着小短腿,乖巧地走过去,接过还烫手的饼子,奶声奶气道:“谢谢阿婆。”
这三年来,他像只迁徙的候鸟,随着父亲出征的脚步,在王媪家和父亲那些同袍家中来回辗转。
今日张家,明日李家,吃着百家饭,穿着百家衣。
若是寻常孩童,早该哭闹不休,但李璟却将这逆境活成了自己的舞台。
整个五原县,无人不知贼曹李肃家有个了不得的神童。
不过三岁年纪,却不哭不闹,饿了会叫人,下雨了晓得自己回家,困了还会收拾床铺。
更奇的是,这孩子竟无师自通地识字——也不知从哪学来的法子,用马尾毛绑在树枝上做成笔,蘸着清水,在石板地上写写画画。隔三差五就跑到县衙门口,盯着告示板上的字看,回来就能照猫画虎地写出来。
“李家那小子,将来必定是个人物!”市井间,这样的议论不绝于耳。
李璟听得这些夸赞,面上不显,心中却暗自苦笑。
他一个中文系毕业生,若连这些都做不到,岂不是白读了那么多年的书?
只是这具身体实在太小,许多事情心有余而力不足。
“阿媪,我爹什么时候回来呀?”李璟咬了一口饼子,装作不经意地问道。
他早已经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什么身份了,就是那个在正史中,劝降吕布的董卓麾下骑都尉李肃。
王媪叹了口气,揉了揉他的小脑袋:“你爹在九原大营当差,公务繁忙哩。不过算算日子,也该回来了。”
李肃因三年前那场守城战中的英勇表现,被吕布举荐,调往郡治九原县的大营,升任队率,统领五十名郡兵。
九原与五原相距八十里,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若不是在九原置办家业着实不易,李肃早就想将儿子接去同住了。
因此,李肃回家的次数屈指可目。
每次归来,风尘仆仆,甲胄上总是带着征尘与血迹。
但无论多累,他总会给儿子带些“小玩意儿”。
有时是从胡人那里缴获的弯刀,刀口卷了刃,却镶嵌着劣质的绿松石,在阳光下闪着幽幽的光。李璟最爱这把弯刀——哪个男人心里没住着一个少年?
前世捡根笔直的木棍都能当宝剑挥舞,如今有一把货真价实的弯刀,自然是宝贝得紧。
有时是粗糙的短弓,秃了羽毛的箭矢,质地不错的牛皮靴子,甚至有一次,竟带回来一条风干的马腿,说是鲜卑人的战马死了,割下来的好肉。
李璟看着这些礼物,心中五味杂陈。他知道父亲是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关爱,但这些礼物背后,是无数次的生死搏杀。
每一次父亲离家,他都担心这是最后一面。毕竟这一世他真的只有这么一个亲人了。
这天黄昏,李肃终于回来了。比往常更加疲惫,甲胄上的血迹尚未干透。
“璟儿!”李肃一把抱起儿子,胡茬扎得李璟咯咯直笑。
“爹,你又带什么好东西啦?”李璟眨着眼睛,努力做出三岁孩童该有的模样。
李肃从行囊中掏出一柄小巧的匕首,鞘上镶着红色的石头:“喜欢吗?”
李璟接过匕首,重重地点头:“喜欢!谢谢爹!”
夜幕降临,父子二人对坐用饭。李肃看着儿子熟练地用筷子夹菜,心中既欣慰又酸楚。
别人家的孩子这个年纪还要人喂饭,他的璟儿却已经如此懂事。
“爹这次能待多久?”李璟小声问道。
李肃的手顿了顿,声音有些沙哑:“明日一早就要走。”
李璟低下头,扒拉着碗中的饭粒。虽然早有预料,但还是忍不住失望。
“这次是要去云中郡大营,”李肃似乎想解释什么,“破鲜卑中郎将田晏麾下缺人,调爹过去。”
李璟的心猛地一沉。作为历史系学生,他太熟悉这个时间节点了——熹平六年的汉军北伐,将是东汉对鲜卑的最后一次大规模征讨,也是惨败的开始。
“爹...”他想说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难道要告诉父亲,这场战役会大败而归,汉军十不存一?
李肃只当儿子不舍,揉了揉他的脑袋:“放心,爹会平安回来的。”
次日天未亮,李肃便披甲离去。李璟站在院门口,望着父亲远去的背影,心中涌起强烈的不安。
接下来的几个月,李璟度日如年。
他时常跑到县衙门口,打听前方的战事消息。直到八月末,噩耗终于传来。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