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老丈所说,烈奇身体的恢复速度快到不可思议。
自那日开始走动后,烈奇身体一天好过一天,但老丈一直不允许他出门,认为他虚弱不能见风。
这些日子,他像一只孤僻的野兽躲在帐篷里,几乎不和任何外人交集,只是默默观察这个原住民部落的生活。
即便语言不通,烈奇通过观察,也从这些当地土人的生活举止中看出些什么。
这里的女人地位很高,不用耕种和狩猎,专门负责编织、医疗和生育。
每一个帐篷都是女人的所有物,男人需要经过许可,才能留在里面过夜,而且每次过夜,都需要留下一些生活物资。
一些岁数稍微大点的女人,甚至不止一个男人。
在他斜对面一个女土人的帐篷,他就看到有三个不同的男人在那过夜。
而这个女人养着十多个孩子,也不知道父亲都是谁和谁,这些孩子好像也并不在意。
这些孩子到了一定年龄,男孩子就会被母亲赶出帐篷,开始为了和女人过夜而拼命劳动的一生。
只有精通医术的老丈是唯一的特例。
加上依内时不时表现出的强势来看,烈奇基本确定这里是一个比较原始的走婚形式的母系氏族。
这对过去的烈奇来说,或许是一场新奇的见闻,但对此时的他来说,除了复仇以外的一切,都没有什么意义。
他只想让身体尽快复原,离开这里,去砍下柳少允的脑袋,告慰血海亡灵。
帐篷里,烈奇像一只动物园里有刻板行为的动物,低着头来回走动。
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他跨出的一步,偶尔会出现来回晃动的拖影。
这是人眼在捕捉高速移动的物体时,视网膜残留的影像。
烈奇看似慢慢走出一步,实际上腿已经来回摆动了数十次。
龙影血授迷踪步,他每天都勤练不辍。
经过多日的练习和研究,他已经有所心得,在他看来,这门武学的一切练法都只为一个目的,就是让速度变快。
也就是提高人的神经反应速度。
龙影血授时曾经说过,迷踪步虽然称为腿法,本质上是战阵以及使用兵器的技术,原因就在这里。
速度永远是使用兵器最重要的一项素质,兵器相接时,在对方打中你之前,你的兵器率先击中对方,往往战斗就结束了。
尤其如今已经是火枪时代,反应速度的重要性,更是一骑绝尘。
而迷踪步,就是通过特殊的运动方式,调动内家真气去刺激锻炼神经系统,使人拥有更敏锐的感官,以及更强的神经募集能力,调动身体发挥出更大的力量。
来回走了一百趟后,烈奇只是额头出了一丝丝细汗,对比昨天,今天的体力表现明显更好了,甚至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强得多。
只是。
烈奇脑海中闪过柳少允中枪不死,以及和罗汉交锋的画面片段。
罗汉几十年苦练的功力,甚至连快枪手比尔的拔枪术都能反应得过来,却没能在柳少允的手下撑过几招。
现在的自己,又能有罗汉的几成功力?
更何况柳少允背靠江南道、花旗财团两大靠山,以现在的自己,想要报仇根本难如登天。
混账!你这个废物!
烈奇心一乱,脚下也跟着乱了,他踉踉跄跄跌倒在地,胸口郁闷到阵阵作呕。
“啊。”外面传来女人的惊呼。
抬起头时,他瞥见门帘外有几道身影,以及几束火辣辣的眼神。
目光交汇,原来是几个印第安女人在外面偷看他,交头接耳,不时露出在烈奇看来很淫的笑容。
其中一个女人大着胆子掀开门帘想要进来。
这时依内不知道从哪里冲了出来,像条护食的小狗,对着她们大喊大叫。
几个女人表现出心虚害怕的模样,低着头快步离开了。
依内气势汹汹地走进帐篷,指着烈奇用汉语喊道:“你!”
然后指着自己:“我的!”
又指向外面的女人,接着挥舞手臂:“她们的,不中!”
“依内。”烈奇叫了她的名字。
依内露出笑容,情绪稳定下来。
烈奇指着自己:“我。”拍拍胸口,“已经好了。”
又指着外面,然后食指和中指模拟两腿走路:“想去看看我的朋友。”
依内仔细思索了一下,接着摆手:“不中。”
可能是怕烈奇不高兴,她急忙又解释:“孬孙。”
她手比划成手枪的模样:“啪啪啪。”
烈奇理解了她的意思,孬孙指的应该是赏金猎人。
花旗政府西进的历史中,与原住民发生了直接且激烈的土地纠纷。
伟大的华盛顿对待原住民可没有那样资本主义,他没有准备像对西班牙人那样,向原住民花钱购买土地亦或者是合作开发。
他向花旗公民下达了“头皮令”,每剥下一个原住民男性的头皮,就可以向政府换取一百美元的赏金,女人和小孩的头皮也值五十美元。
落单的原住民遇上他们,可以说九死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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