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家庄的人从小就进山参与围猎,互相配合的都很不错,这是天然优势。但打猎和打仗不一样,打猎是你盯着一头猎物,打仗是你在千军万马中听号令、看旗号、跟队列。”
“首先是号令。”赵宸竖起一根手指,“金鼓旗号,必须人人熟记。鼓声一响往前进,鸣金一响往后退,旗号所指就是方向。号令都听不懂,上战场就是送死。”
“其次是队列。”赵宸又竖起第二根手指,“前后左右,行军队列,战斗队形,都要练到闭着眼睛都能站到位。这个没有捷径,就是死练。”
“然后是体能。”赵宸竖起了第三根手指,“每天负重行军,翻常山,走山路。练到扛着兵器披着甲在山林里来去自如,才算过关。”
这是赵宸看赵家庄青壮个个身体素质都很好,加上去的。
他这次要做的就是在黄巾之乱中活下来,打出名号,打出名气来,一个好的声望能让自己在后面招揽人才更加得心应手。
“还有一件事。”赵宸站起身来,拍了拍衣摆上的土,“三百人的伙食,我已经想好了。”
东汉时期普通戍卒每天连吃饱都是问题,更别说有肉了。
但赵宸不一样,他有系统给的钱,有赵家庄源源不断的猎物供应,不够的可以去县城再买,他要让这三百人顿顿吃饱,顿顿有肉。
在这个时代,一支顿顿吃饱的军队和一支饿着肚子的军队,战斗力是天壤之别。
东汉普通士兵的肉类供应极其匮乏,普通士兵根本吃不起。
赵宸直接给士兵们定了每日半斤肉的伙食标准,这不管在什么时候都堪称奢侈。
士兵吃饱饭,响钱又拿的足,战功奖赏方面,抚恤问题又得已解决,那打战的时候不是嗷嗷拼命。
赵云听到“肉半斤”三个字的时候,眼中微微闪过一丝惊异。他虽然没有正式参过军,但也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一支能吃肉的军队,和一支只能吃粟米的军队,打起来根本没有悬念。
“还有,”赵宸补了一句,“还要经常加食动物肝脏。”
食用肝脏可以有效预防夜盲症,明目。
赵云听完,沉默了片刻,忽然站起身来,朝赵宸郑重地抱了一拳。
学着说书人话本上说的那样子。
“兄长有此雄心,赵云愿效犬马之劳。”
赵宸看着赵云那张俊朗的面庞,忽然笑了,他伸手将赵云抱拳的双手按下去,语气带着几分打趣:“自家兄弟,说这些做什么。”
赵云摸了摸头,也跟着笑了。
赵宸抬头望向远处山脉连绵的轮廓,天边的云层风起翻涌。
二月,张角就要举事了。三十六方渠帅同时起兵,黄巾军旬月之间席卷八州,东汉朝廷仓促应战,下令各州郡自行招募义兵。
他还有时间。三百人的队伍必须在黄巾之乱爆发之前拉起来,至少在张角举旗的那一刻,他已经有了保境安民的武装力量,而不是手忙脚乱地临时招募。
翌日,真定县城,集市区。
赵宸和赵云从粮铺出来,身后的牛车上堆满了盐巴。
“兄长,你看那边。”赵云抬手一指。
赵宸顺着方向看过去。
铁匠铺门前站着一条铁塔般的汉子,虎背熊腰,阔面重颐,正在与摊主争辩什么。他手中握着一把砍柴刀,刀身厚重,钢口极好,一看便是精铁打造。他出言犀利,几句话便将那奸商说得哑口无言,不得不以低价将刀卖他。
“好刀。”赵云也看见了,眼中闪过一丝赞赏。
那汉子付了钱,提着刀转身要走,恰好与赵宸目光相撞。赵宸心念微动,眼前浮现出一行文字:
【武力:85】
赵宸微微挑眉——此人勇武不低,已经属二流武将中的佼佼者了。更难得的是,他方才与奸商对答时条理分明,绝非寻常莽夫可比。
赵云忽然“咦”了一声,开口唤道:“子明?”
那大汉一愣,循声望来,目光落在赵云脸上,一双虎目中顿时迸发出惊喜之色:“子龙!一年未见,竟在此处相遇!”
“子龙,这是?”
“兄长,这是夏侯兰,常山人,是我少时旧识。”赵云侧身介绍,又转向夏侯兰,“这是我兄长赵宸,表字哲成。”
夏侯兰连忙抱拳,神色恭敬:“常听子龙提起兄长,今日得见,幸会。”
夏侯兰,赵宸记起来了,此人在原本历史中是曹操阵营的,后随夏侯惇在博望与刘备军交战时被俘虏。
因为与赵云是同乡旧识,故而有赵云求情,饶过夏侯兰性命,又因夏侯兰明于法律,于是推荐他做了刘备军的军正,掌军事刑法。
赵宸还了一礼,顺势攀谈起来,越聊越投机,赵宸便提议去酒楼里面喝一杯。
一番闲聊下来,赵宸愈发觉得此人不简单——夏侯兰对天下大势有自己的一套见解。
赵宸开门见山道:“我欲招兵买马,以备乱世,兰兄勇武过人,见识不凡,子明可愿助我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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