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开堂那日,沈明姝起得很早。
她坐在镜前梳头时,谢惊寒已经把早膳端了进来。
“先吃。”
“我不饿。”
“昨日你也是这么说的。”
沈明姝从镜子里看他。
“谢大人现在每日第一件事,就是盯我吃饭?”
“不是。”
“那是什么?”
谢惊寒走到她身后,替她把发间歪了一点的玉簪扶正。
“第一件事是看你醒没醒。”
“第二件才是盯你吃饭。”
沈明姝抿了抿唇。
“那第三件呢?”
“抱你。”
她刚要回头,人已经被他从椅背后轻轻圈住。
下巴落在她肩侧。
没有用力。
只是安静抱着。
沈明姝原本还有些紧绷的肩,慢慢松下来。
“你是不是看出来了?”
“嗯。”
“我表现得很明显?”
“别人看不出来。”
谢惊寒低声道:“我看得出来。”
今天审的不是裴文正,也不是韩奉年。
柳观澜救过她母亲。
也亲手给沈晚棠用了忘忧藤。
他让一个本该回到女儿身边的人,整整十五年不知道自己是谁。
这笔账最难算的地方,就是恩与罪都是真的。
沈明姝闭了闭眼。
“我怕娘会心软。”
“她会。”
“你不劝?”
“为何要劝?”
谢惊寒道:“心软不代表要替他脱罪。”
“恨一个人,也不代表必须否认他做过的好事。”
沈明姝转过身。
“你越来越像清债专库的人了。”
“夫人教得好。”
“我什么时候教你了?”
“日日听。”
她终于笑了一点。
谢惊寒把粥递给她。
“现在能吃了吗?”
“能。”
“要我喂?”
“不要。”
“有些可惜。”
“谢惊寒。”
“在。”
等两人到三司时,柳观澜已经跪在堂下。
他没有戴重枷。
长生号旧证人全部验明身份后,他便主动交出了柳家最后几处藏药点与旧账。
刑部先宣三项事实。
第一,柳家早年代领北府抚恤六万四千两。
其中四万七千两用于安置被宫档写死的证人。
剩余一万七千两封存未动,现已全数归还清债专库。
第二,柳观澜在沈晚棠伤重失忆期间,擅自于第四副药中加入忘忧藤。
此药并非治伤必须。
第三,沈晚棠恢复行动能力后,柳观澜仍以“防止韩奉年追查”为由,限制她离开白鹿船与临江药村。
前后十五年。
柳观澜全部认罪。
没有一句推脱。
刑部尚书问:“你当年为何不告诉沈晚棠真相?”
“怕她走。”
“怕她被韩奉年找到?”
“也怕我拦不住。”
柳观澜低着头。
“她若知道女儿还活着,一定会回京。”
“那时我手上没有人,没有兵,也没有能对抗韩奉年的证据。”
“我觉得她回去就是死。”
沈晚棠坐在证席上。
“所以你替我决定?”
柳观澜沉默很久。
“是。”
“你觉得那是救我?”
“当时觉得是。”
“现在呢?”
“现在知道不是。”
他抬起头。
“救命和夺走选择,是两回事。”
沈晚棠看着他。
眼底有难过,却没有恨意。
“你若当年只救我,我会一辈子记你的恩。”
“可你后来替我决定忘掉谁、见谁、去哪里。”
“那便不是恩了。”
柳观澜低下头。
“我认。”
三司又询问沈晚棠是否请求从轻。
她沉默片刻。
“救命之恩,请写进案卷。”
柳观澜眼神微动。
“但我不替他求免罪。”
“十五年,不是我说一句算了,便能当作没发生。”
“我失去的不是十五年时间。”
“是女儿长大的十五年。”
沈明姝放在膝上的手微微收紧。
谢惊寒坐在她身旁,没有出声,只把自己的手伸过去。
掌心向上。
沈明姝看了一眼。
把手放了进去。
他的手指立刻合拢。
三司最终判定,柳观澜非法取银、私用禁药、限制他人自由三罪并立。
念其救助长生证人二十七人、保存关键证据、主动交账并认罪,免重刑。
判往北境军医署服医役五年。
所得俸银三成用于归还长生号早年不当取用的抚恤缺口。
五年之后,若无新罪,恢复民籍。
柳观澜听完,只问一句:
“我走之前,能否再为沈大人诊一次脉?”
沈晚棠没有拒绝。
他替她诊完。
许久才道:“忘忧藤余毒已经很淡。”
“再养半年,记忆不会继续损伤。”
沈晚棠收回手。
“以后不用你养。”
柳观澜苦笑。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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