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景忆春不在乎这些。
景忆春只是每天早上一睁开眼睛就对他笑,然后从被子里伸出手,拉住他的袖角,声音沙哑而柔软:“十一,你还在。”
不是疑问,是确认。
像是在确认他不是在做梦,像是在确认十一号不是一个会消失的幻觉。
“嗯,”十一号每次都这样回答,“我在。”
然后景忆春就会笑得更开心一些,将他的袖角攥得更紧一些,像是要把“十一号还在”这个事实牢牢地刻进手心里。
十一号看着他攥着自己袖角的手,看着那双苍白纤细的、因为用力而泛出淡淡粉色的指尖,心里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汹涌的、让他几乎要窒息的情感。
他想把这个人抱进怀里。
想把他抱得紧紧的,紧到能感觉到彼此的体温,紧到能听到彼此的心跳,紧到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能把他们分开。
但他只是站在那里,任由那个人攥着他的袖角,一动不动。
因为他知道——
他不是来做这个的。
他是来照顾这个人的,不是来拥有这个人的。
这个人值得更好的。
比他好一万倍、一亿倍的更好。
——
日子久了,十一号发现了一件事。
他发现景忆春就像是一个灰白世界里唯一的彩色。
不是比喻,是真的。
在没有遇到景忆春之前,他的世界只有黑、白、灰三种颜色。
命令是黑色的,血是红色的——但红色对他来说不算颜色,只是任务完成后的标记。
他自己的生命是灰色的,没有温度,没有重量,没有任何值得在意的价值。
他活着,只是因为还没有死。
他执行任务,只是因为有人命令他。
他吃饭,只是因为不吃会死。
他睡觉,只是因为不睡会累。
没有期待,没有渴望,没有任何“想要”的东西。
但遇到景忆春之后,他的世界突然有了颜色。
不是那种浓烈的、刺眼的、让人不适的颜色,而是一种温柔的、明亮的、像是春天刚刚破土而出的嫩芽一样的颜色。
他看到景忆春站在阳光下,衣服上的棉絮在光里飞舞,整个人被笼罩在一层金色的光晕中——那是黄色。
他看到景忆春坐在窗边看书,窗外的石榴树上不知什么时候开了一朵花,火红的花瓣映在他的瞳孔里——那是红色。
他看到景忆春蹲在院子里,用手指轻轻触碰一株从石缝里钻出来的野草,那株野草的叶子绿得发亮——那是绿色。
他看到景忆春穿着一件粗布棉袄,棉袄是他缝的,针脚歪歪扭扭,形状像一只布口袋,但景忆春穿在身上,那件丑陋的棉袄突然就变得好看起来了——不是因为棉袄好看,而是因为穿棉袄的人好看。
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
十一号发现自己看景忆春的时间越来越长了。
长到景忆春有时候会放下手中的书,歪着头看他,有些好笑地问:“十一,你看什么呢?”
十一号回过神,发现自己的目光已经黏在景忆春脸上很久了。
“没什么。”他说,然后飞快地移开视线,假装自己在看墙角的蜘蛛网。
但景忆春不依不饶,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他面前,凑近他的脸。
两个人的距离近到十一号能看清景忆春眼睛里自己的倒影。
“你的耳朵又红了,”景忆春说,伸出手指碰了碰十一号的耳尖,声音里带着笑,“好烫。”
十一号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要烧起来了。
他后退一步,转身就走,走得飞快,快到像是在逃。
身后传来景忆春的笑声,清脆的、明亮的、像银铃一样的笑声。
十一号逃到院子里,蹲在灶台前,往炉灶里塞了一把柴火,假装自己在专心致志地烧水。
他的耳朵烫得能煎鸡蛋。
他的手在微微发抖。
他的心跳快得像擂鼓。
他蹲在灶台前,低着头,看着炉膛里跳动的火焰,默默地在心里骂自己:
你是个暗卫。
你没有心。
你没有情绪。
你不应该因为一个人的笑容就心跳加速,不应该因为一个人的触碰就浑身发烫,不应该因为一个人的存在就忘记自己是谁。
他在心里重复了无数遍这些话,但当他抬起头,透过厨房破败的门框,看到景忆春站在院子里、蹲下来跟一株野花说话的样子时——
他刚才在心里念了无数遍的话,全都化成了灰烬。
什么暗卫。
什么没有心。
什么没有情绪。
都是骗人的。
他有一颗心。
那颗心在遇到景忆春的那一刻,就醒过来了。
景忆春的身体一直不好。
这是十一号最揪心的事。
那个人的身体就像是一件精致的瓷器,表面上看起来完好无损,但实际上布满了细碎的裂纹。
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碎,你只知道它很脆弱,脆弱到你连碰一下都要小心翼翼。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