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实的海图在手,强大的水师在训,但张俊深知,欲保海疆安宁、商路通畅,光是消极防御、坐等敌来是远远不够的。
辽阔的海面上,除了可能出现的蒙古袭扰船,更现实、更频繁的威胁,来自那些如附骨之疽、神出鬼没的海盗。
这些海盗成分复杂,有的是沿海破产渔民、逃亡罪犯纠结而成,有的是被剿灭的叛军残部,有的甚至与南洋某些小国贵族、部落首领有勾结,更有甚者,不排除其中混杂着蒙古或北方金国残余势力派出的奸细,以劫掠为掩护,行侦察、破坏、走私之实。
他们熟悉沿海水文,消息灵通,行动狡诈。
平时散处各个偏僻海岛、港湾,扮作渔民或商船。
一旦发现有机可乘——比如落单的商船、防守薄弱的沿岸村落、或押运粮饷的官船——便迅速聚集,驾着快船蜂拥而上,杀人越货,然后迅速分散,消失在海天之间。
其危害,不仅在于直接的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更严重打击了海上贸易的信心,扰乱了沿海社会秩序,成为海防线上难以愈合的疮疤,也为其背后可能的更大势力提供了滋生的温床与情报来源。
不肃清海盗,则沿海不宁,商旅提心吊胆,水师亦难以集中精力应对未来可能的大敌。
因此,在全力备战、整饬水师的同时,一场针对海盗的严厉清剿行动,在张俊的统一部署下,于万里海疆同时展开。其方针可概括为:“水陆并进,剿抚兼施,除恶务尽,以儆效尤。”
首先,是情报先行,知己知彼。
张俊命令三大水师基地及各沿海州府,广泛发动渔民、船民、蜑户乃至商贾,悬赏征集海盗活动的情报。
对提供准确线索,协助官府抓获或歼灭海盗者,给予重赏,并严格保密。
同时,派出水师精锐,伪装成商船或渔船,在海盗经常出没的海域进行巡逻侦察,摸清其活动规律、藏身巢穴、接应据点。
水师内部的“水鬼队”也频繁出动,夜间潜近可疑岛屿,侦察地形和守备情况。
通过这些手段,逐渐编织起一张覆盖主要航线和近海区域的情报网,许多以往神出鬼没的海盗团伙,其行踪、规模、头目、老巢,开始被官府掌握。
其次,是重点清剿,水陆合围。
在掌握了较为确切的情报后,张俊不再犹豫,下令各水师,选择几股势力较大、为害最烈、或疑似有外部背景的海盗团伙,实施重点打击。
行动讲究突然、迅猛、彻底。
例如,针对盘踞在舟山群岛北部某荒岛,以“混海蛟”陈三为首,拥有大小船只二十余艘、匪众数百的一股大海盗,明州水师精心策划了一次联合行动。
先以数艘伪装成蕃商货船的大型战船为饵,在“混海蛟”团伙经常劫掠的航道上航行,故意露出破绽。贪婪的“混海蛟”果然中计,率主力船只前来围攻。
就在其接舷抢劫之际,埋伏在附近岛礁后的明州水师主力舰队突然杀出,十余艘快船切断其退路,数艘大型战船以旋风炮、弩箭覆盖攻击。
与此同时,另一支水师陆战队,乘坐小型船只,在“水鬼队”的引导下,于海盗老巢岛屿的另一侧隐蔽登陆,直扑其岸上营寨。
海盗船队遭受突然打击,阵脚大乱,企图逃回老巢,却发现老巢已被端,岸上火光冲天。
一场激战,“混海蛟”陈三被当场格杀,其船队大部被焚毁或俘获,匪众死伤惨重,余者皆降。
类似的战斗,在福建的湄洲湾外、在广东的上下川岛附近、在琼州海峡,接连上演。
水师不再满足于在海上驱逐或击溃海盗,而是力求直捣黄龙,彻底摧毁其陆上巢穴,缴获其囤积的物资,解救被掳掠的民众。对于俘虏的海盗,区分首恶与胁从。
罪大恶极的头目,公开处以极刑,首级传示各港口,以儆效尤。
普通胁从者,经甄别,确无大恶、且愿改过自新者,则编入“水师苦役营”,从事筑城、修船、开矿等重体力劳动,以观后效。
有特殊技能且诚心归顺者,甚至可经过严格考察后,吸收进水师戴罪效力。
再次,是断绝接济,釜底抽薪。
张俊深知,海盗难以根除,往往是因为他们在岸上有眼线、有销赃渠道、甚至有不法官吏、豪绅暗中庇护。
他严令沿海各州县,彻查与海盗有勾结的内应。
对为海盗提供粮食、淡水、兵器、情报,或为其销赃的商铺、窝主,一经查实,严惩不贷,家产抄没,主犯处斩。
鼓励百姓告发,对举报属实者给予重赏并保护。
同时,加强对沿海船只、人员的管理,实行更严格的“船引”制度,对出海渔船、商船进行登记,限制其前往敏感或无人海域,减少海盗获取补给和情报的渠道。
最后,是抚慰良善,以海民治海。
在武力清剿的同时,张俊也注重招抚。
发布告示,宣布对愿意悔过自新、主动前来自首的海盗,视情节可从轻发落,给予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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