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里的自己比去年抽高了半头,肩膀也宽了些。衣服合身,袖口刚好卡在手腕上,领子立着,衬得脖子长了一点。他侧过身,看了看后背,衣服料子垂顺,没有什么褶皱。
艾尔华站在旁边,捂着嘴笑。笑了一会儿,她走上前,拉了拉他的衣角,又拽了拽袖口,把袖口的纳米带调整了一下。
“真好。”她说,“我们安琼长大了。”
她伸手比了比,他的个头已经快到她眉毛了。
付完钱,艾尔华把另一套没试穿的运动服叠好,小心翼翼装进购物袋。袋子已经鼓起来一点,她拎了拎,又递给泰安琼。
“拿着,再去买鞋。”
两人从服装街出来,往鞋店走。
经过一个街角的时候,泰安琼的脚步顿了一下。
街角摆着一个杂货摊,十几个透明的玻璃盒码得整整齐齐。盒子里装着长短不一、颜色各异的“晶体”,有蓝色的,有绿色的,有透明的,还有几个裹着红布,神秘兮兮地摆在最中间。
摊主是个瘦小的中年男人,正唾沫横飞地吆喝。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正宗【卡拉克之川】碎片!崇天堡流出来的圣物!戴在身上保平安挡灾祸,挂在家里旺财运添福气!十信用点一块,便宜又灵验!”
泰安琼盯着那些“晶体”。蓝色的那块泛着廉价的人造光,透明的那块里面有几道划痕,绿色的那块颜色艳得不像真的。
他抬起头,看向不远处的一家商铺。商铺橱窗里摆着几块晶莹剔透的晶体,标签上用烫金大字写着——【卡拉克之川】·圣物复刻版。旁边的电子屏循环播放着宣传语:“源自崇天堡秘藏,蕴含地脉灵气,贴身佩戴可保家族兴旺,生意兴隆,学业有成!”
“又是这些东西。”艾尔华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摇摇头,“自从【卡拉克之川】被盗的消息传开,满大街都是卖这个的。其实都是普通水晶、玻璃,有的连塑料都往上糊弄。”
泰安琼没说话,继续往前走。
百米的路,他们经过七八家卖“【卡拉克之川】圣物”的商铺。有的摆着打磨光滑的水晶柱,有的卖内嵌LED灯的玻璃块,还有小摊贩用红布包着彩色塑料,神神秘秘地喊价。
那些“圣物”没有一块像真的。
泰安琼记得波利斯上师给他看过【卡拉克之川】的影像。三十厘米长,淡青色,半透明,里面有星光一样的纹路缓缓流转。触手冰凉,却能在指尖感受到一丝温润的灵气。
而眼前这些东西——浑浊的,闪着贼光的,粗糙得像磨砂玻璃的,没有一样对得上。
“走吧。”艾尔华拉拉他的手,“前面那家鞋店不错,别让这些破东西耽误时间。”
泰安琼点点头,刚迈步,一个人影突然从旁边钻出来,挡在他们面前。
那是个矮胖的男人,穿着一件皱巴巴的丝绸衬衫,领口敞着,露出脖子上挂的三串五颜六色的“晶体”。他脸上堆着笑,眼睛却滴溜溜转,在泰安琼和艾尔华身上扫来扫去。
“这位大姐,这位小哥,看着面生啊?”他的声音压得很低,却又故意让周围人能听见几分,“是从布拉可吉村来的吧?小哥这模样,一看就是来雄山中学求学的,真是年轻有为!”
他往前凑了一步。
“跟您说个好事,我这儿有件宝贝,是从崇天堡后山挖出来的真家伙,独一无二。您猜猜是什么?”
艾尔华脚步顿了顿,想绕开。男人伸手拦住,往左右瞟了瞟,拽着两人往旁边一条僻静的巷子里走。
巷子窄,两边是高墙,墙根长着青苔。阳光从头顶漏下来,在地上切出一道亮线。
男人从怀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木盒,小心翼翼地打开。
盒子里躺着一块灰扑扑的石头。
说是石头,不如说更像一块被水泡胀的土块。表面坑坑洼洼,沾着几缕枯草和泥土,角落还粘着一小撮灰褐色的碎屑。
“您别瞧它不起眼,”男人压低声音,唾沫星子差点溅到艾尔华脸上,“这可是‘璞玉藏拙’!我三舅姥爷的表侄,当年在崇天堡当杂役时偷偷藏起来的,一直舍不得拿出来。您摸摸,冰凉冰凉的,这就是吸收了百年地脉灵气的缘故!”
他凑近一点。
“戴在身上,保准孩子读书考第一,将来能考上最好的星际学院。您戴在身上,家里生意翻十倍,就连种的土豆都比别人家的大一圈!”
泰安琼盯着那块“圣物”,看了两秒,抬起手,指尖碰了碰那块石头。
“大叔,”他说,“您这石头上,还沾着昨天的羊粪呢。”
男人的笑容僵在脸上。
他猛地低下头,看向木盒。那撮灰褐色的碎屑正粘在石头角落,和巷口羊圈里的羊粪一模一样。
巷子口,几只羊正挤在栅栏边,“咩咩”叫着。
男人张了张嘴,半天没说出话。脸上的热情像被水浇灭的火,只剩下一片尴尬的灰烬。他“啪”地合上木盒,嘟囔了一句“你们懂个屁,不识货”,转身就往巷子深处钻,很快消失在拐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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