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3月18日。
那一年的春天,来得似乎比往年都要迟一些。河南省宝丰县肖旗乡大白庄的田野上,冬小麦已经泛了青,田埂边的野草也冒出了星星点点的嫩芽。日头暖暖地照在村子的土墙上,照在那些早起下地、晌午归来歇晌的农人身上。整个村子安静得像是被泡在一汪温水里,鸡鸣狗吠都显得懒洋洋的。
可就是这样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春日,老天爷却跟这个平静的小村庄开了一个残忍至极的玩笑。
那天中午刚过,日头正烈,村子里的人大多窝在家里歇晌。忽然间,不知道是谁扯着嗓子喊了一声:
“着火啦!村南面的麦场着火啦!”
这一嗓子,就像是一瓢凉水浇进了滚油锅里,整个村子瞬间炸开了。
男女老少纷纷撂下手里的活计,提桶的提桶,端盆的端盆,呼啦啦地往村南头跑。麦场是什么地方?那是庄稼人一年到头的指望,是粮食从地里收回来的第一站,要是烧起来,多少人这一年的辛苦就打了水漂。
好在村里人多,大伙儿七手八脚地一通猛泼,火势很快就被扑灭了。
可当浓烟散尽,人们看清麦场中间那片焦黑的地面时,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
那是一个人的形状。准确地说,是一具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蜷缩在地上的尸体的形状。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焦臭味,混合着什么东西烧焦之后的腥气,熏得人直犯恶心。几个胆小的妇女已经捂着嘴跑到一边干呕去了,男人们面面相觑,谁也说不出话来。
尸体没有头颅,全身赤裸,皮肤已经被大火烧得焦黑开裂,像是被扔进灶膛里烤过的红薯。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从残存的躯干上可以清楚地看到,胸口到腹部之间那道长长的、深深的裂口,那不是被火烧裂的,而是被什么东西、或者说被什么人,硬生生剖开的。
消息传得比风还快。河南省宝丰县肖旗乡派出所接到报案时,电话那头的值班民警半天没反应过来。等问清楚情况,手都有点抖了。
县市两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带着刑侦技术人员,先后赶到了现场。警车一路拉着警笛,在乡间的土路上卷起漫天黄尘。法医、勘查员、照相技术员,一个个脸色凝重地进进出出,现场被拉起了警戒线,看热闹的村民被远远地拦在外面,伸长了脖子往里瞅,议论声嗡嗡地像炸了窝的马蜂。
现场勘查工作持续了很久。
那具烧焦的无头尸体仰面躺在麦场的地面上,姿态扭曲,肢体因为高温而收缩变形。法医戴着白手套,蹲在尸体旁边,仔细地查看着每一处细节。即便戴着厚厚的口罩,那股腐败与焦煳混合的气味还是不断地往鼻子里钻。
就在麦场西南面的一条渠沟内,勘查人员又有了更加令人胆寒的发现——一根被利器齐根割掉的男性之根,就那么孤零零地扔在沟底的淤泥和杂草之间,已经开始腐败变色。
这一发现让现场所有人的后背都蹿起了一股凉意。这不是普通的杀人焚尸,这里面有别的什么东西,有什么超出正常人理解范围的东西。
警犬被带了过来。那是一条毛色油亮、训练有素的德国牧羊犬,在训导员的指挥下,它低着头,鼻子几乎贴着地面,沿着沟渠一路向西嗅去。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目光紧紧地追随着那条狗的身影。
警犬走走停停,速度不快,但方向始终很明确。二十米,十米,五米……最终,它在距离发现生殖器位置西面大约二十四米远的一口废弃水井旁边停了下来,冲着黑洞洞的井口狂吠不止。
井水被一桶一桶地打捞上来,后来干脆架了水泵往下抽。浑浊的井水被一点点抽干,泥浆翻涌的井底,一个圆滚滚的东西渐渐露出了水面。
那是一个人的人头。
浸泡了不知多久的头颅已经严重肿胀变形,五官扭曲得几乎无法辨认,头发一缕一缕地贴在皮肤上,散发出浓烈的腐败气味。法医小心翼翼地将它从井底打捞上来,放在一块塑料布上,蹲在旁边仔细查看。颈部断口处的皮瓣有明显的勒痕,那是绳索或者其他带状物反复摩擦留下的痕迹。
随后的尸检给出了更加详尽的信息:死者的胃内容物中,检测出了大量未被消化的菜叶和香蕉皮等物。这些东西质地粗糙,含纤维量高,不是正常人日常饮食中会出现的东西。换句话说,这名死者在生前很可能长期处于饥饿状态,或者其正常思维能力存在问题,比如说,一个患有精神疾病、流落街头的乞讨者。
现场指挥部很快搭建了起来。案情分析会上,烟雾缭绕,烟灰缸里堆满了烟蒂。侦查员们围坐在一张简陋的长条桌旁边,你一言我一语地分析着每一条线索,每一个细节。最后,指挥部定下了侦破方向:核实失踪人员,排查可疑人员,双管齐下,同步展开。
一时间,各项侦破工作像一台刚上了发条的机器,轰轰烈烈地转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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