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未至,赤尾峰顶已燃起第一缕赤焰。
那火非柴薪所燃,而是自峰心岩脉中自然涌出的“地火精”——一种混杂地脉灵气与火狐先祖精魄的灵焰。千年前,初代火狐族长以九道律咒封印此火于赤铜巨鼎,使其千年不熄,昼夜不灭。每日寅时三刻,族中九位长老登峰,以赤铜匙舀取一勺火精,倾入营地九处火塘。火塘燃起,赤雾升腾,如血纱弥漫整个营地——此雾可驱散荒原瘴气,亦能令赤尾族人血脉沸腾,战力倍增。若遇大祭之日,雾中甚至可见先祖虚影低语,传授律战之术。
赤尾部依赤峰而建,营地呈九宫之形,中央为议事台,四周环布氏族帐群。帐顶皆饰赤狐尾骨,风起时猎猎作响,如律令宣读。营地边缘,九条“律溪”自峰顶引下,溪水赤红如血,实为地火精渗入地下水脉所化,饮之可强筋骨,浴之可愈旧伤。然而,溪水亦分等级——上溪仅供族长与长老,中溪供战士,下溪供平民。等级森严,一如青丘妖国千年旧律。
林不觉立于客卿帐前,裹着赤狐月所赠的火狐皮袍——此袍取自百年火狐尾尖最赤一寸,织以律丝,可隔寒毒。寒髓咒在赤雾中稍缓,胸口青黑咒痕不再游走,但骨髓深处仍如冰针刺扎。他昨夜未眠,反复推演《新律试行细则》中“田亩赎买”条款,试图将其转译为适用于妖族草场分配的律则。青丘无田,却有草场;无户籍,却有氏族。律之本质,不在形,而在“定分止争”。
“林客卿。”一名赤甲卫士走来,语气已无昨日敌意,“族长召你至议事台。”
林不觉点头,随其穿过营地。沿途,赤尾族人纷纷侧目。有少年偷偷模仿他挺直的背脊,有妇人低声议论:“人族竟能破律石牢?”亦有老者冷眼相向,尾尖赤焰微闪——那是火鬃氏的族徽。
议事台位于营地中央,乃一块天然赤岩削平而成,台面刻有九部图腾:火狐、白狐、狼、鹰、蛇、鹿、熊、豹、鸦。图腾间以律纹相连,若有人立于台上说谎,图腾便会灼其足心。此刻,台下已聚数百赤尾族人,气氛焦灼如沸。两支氏族——**火鬃氏**与**赤鬃氏**——正对峙而立,双方青壮皆持骨矛,尾毛炸起如火,火瞳怒视,赤雾中火星四溅。
火鬃氏,赤尾部第二大氏族,以勇猛着称,族中多战士。其族长**火鬃烈**,年逾五十,左脸一道狼爪疤,尾尖赤焰常年不熄,性如烈火,信奉“祖训即律”,鄙视文书契约。
赤鬃氏,第三大氏族,擅畜牧与交易,族中多长老与文书吏。其族长**赤鬃文**,年近六旬,须发皆白,尾尖赤焰温润如烛,性沉稳,信奉“公簿为凭”,主张以文书定分。
赤狐月端坐高台,金眸冷冽如刀。她身着赤金纹袍,眉心赤痣在赤雾中如血滴。见林不觉至,她微微颔首:“你既通律,且看此争,如何解?”
林不觉缓步上前,未登台,只立于台下,朗声道:“敢问族长,争端何起?”
“春季草场!”赤狐月道,声音穿透赤雾,“火鬃氏称其祖上曾占‘北坡三里’,赤鬃氏则持百年放牧旧约,称该地属其轮牧区。两方皆无确证,却已械斗三日,伤者十七人,其中三人断尾,永失战力。”
林不觉点头,转向两族长老:“可有文书?图契?部族公簿?”
火鬃烈怒道:“我族口传百年,何需文书!祖训即律!北坡乃我先祖浴血夺来,岂容他人染指!”
赤鬃文冷笑:“口传?我族公簿明载,轮牧图三年一更,去年已划归我族!你火鬃氏不过仗势欺人!”
“公簿何在?”林不觉问。
赤鬃文取出一卷兽皮卷轴,展开,其上以赤炭绘有草场分区图,末尾盖有赤尾部大印。火鬃氏众人哗然:“此印乃去年新刻,旧印早毁于火!你伪造!”
混乱再起,矛尖相向,赤雾中火星四溅。一名火鬃氏少年怒吼:“还我草场!”掷出骨矛,直取赤鬃文咽喉!
赤狐月指尖赤焰一闪,骨矛在半空焚为灰烬。
“再动,斩首。”她声音冰冷。
林不觉却不动,只问赤狐月:“族长,部族可有统一公簿?草场划分,可有常律?”
赤狐月沉默片刻,道:“无。各氏族自记,部族仅于万妖祭时汇总一次。然万妖祭距今尚有两年。”
“此即乱源。”林不觉声音不高,却穿透喧哗,“无确权,则无交易;无公簿,则无凭信。今日争北坡,明日争南谷,永无宁日。”
他缓步登台,赤岩图腾未灼其足——因他所言皆真。他面向众人:“我有一法,可解此争,亦可绝后患。”
赤狐月眸光一闪:“说。”
“其一,确权:即日起,赤尾部设‘草场司’,丈量全境草场,按水草丰瘠分级——上等草场可养百狐,中等五十,下等二十。绘图造册,一式三份:部族存档、两族各执一份,三方共印。”
“其二,轮牧:草场分春、夏、秋三季轮牧,每季前七日,由草场司依公簿分配,不得私占。若遇旱灾,可依律申请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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