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雯抱起画作,心里沉甸甸的。这不是简单的杀人案,这是一个被逼到绝境的女人的绝望反抗。
案件开庭那天,法庭外人头攒动。女权组织举着“拒绝暴力,理解反抗”的标语;另一侧,保守团体则高举“以暴制暴绝非正义”的牌子。媒体记者挤在中间,争相报道这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
法庭内,气氛庄重而压抑。
李振华作为公诉人,陈述了案件事实后,强调:“法律不允许私力救济。如果每个人都以自己的方式执行‘正义’,社会将陷入混乱。”
轮到周雯辩护时,她请出了心理学家刘教授作为专家证人。
刘教授向法庭解释了“受虐妇女综合征”:“长期受虐的妇女会陷入一种心理状态,她们认为无法逃脱虐待,甚至认为自己理应受罚。但当威胁扩大到自己的孩子或家人时,这种绝望会转化为极端反抗...”
周雯接着陈述:“我的当事人不是冷血杀手,她是在极度恐惧下的应激反应。王建国明确威胁要杀害她全家,而根据过往经验,陈玉梅有充分理由相信这一威胁会成真。”
李振华交叉询问时,直视陈玉梅的眼睛:“被告,你行凶时,王建国是否正在攻击你?”
陈玉梅摇头:“他喝醉了,在沙发上睡着了。”
“也就是说,你并非在正在进行的暴力行为中自卫,而是有计划地实施了杀害,对吗?”
陈玉梅沉默片刻,低声回答:“对。”
李振华转向法官:“这表明被告的行为并非正当防卫,而是有预谋的杀人。”
周雯立即反驳:“对于长期受虐的妇女来说,暴力威胁是持续存在的。当王建国发出死亡威胁时,对陈玉梅而言,暴力已经开始了。”
庭审持续了整整三天。小雅的画作作为证据呈堂时,法庭上一片寂静。那些用蜡笔描绘的暴力场景,比任何言语都更有说服力。
最后陈述时,陈玉梅拒绝了周雯为她准备的稿子,自己站了起来,面向法官深深鞠躬:
“我知道杀人偿命。但我恳求法庭理解,那晚当我听到他要杀我全家时,我想起的是十年前他打断我肋骨后逍遥法外的样子,是五年前他踢掉我四个月大的孩子后只被警察口头警告的样子,是这三年来每次报警后他以更残忍的暴力报复我的样子。”
“我没有办法了,法官大人。”陈玉梅的声音哽咽,“法律保护不了我和我的孩子,我只能自己保护她。”
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宣判前一天,李振华彻夜未眠。他书桌上摊开着陈玉梅的日记复印件。其中一页写道:
“小雅今天问我,为什么爸爸总是打妈妈?我说因为妈妈做错了事。孩子哭着说,那妈妈不要再做错事就好了。我抱紧她,心里知道,我最大的错事就是十二年前嫁给了这个男人。”
另一页只有短短一行:“如果有一天我杀了他,不是因为恨,而是因为太想活下去了。”
李振华想起自己刚入行时的信念——法律是为了维护正义。这些年来,他越来越习惯于法律的条条框框,却渐渐忘记了正义的本质。
清晨,他拨通了周雯的电话:“周律师,关于陈玉梅案,我决定变更量刑建议。”
法庭上,当李振华站起来陈述公诉意见时,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经过全面考虑案件的特殊性,以及被告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实,公诉方认为,被告的行为虽然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情节确有可宽恕之处。我们建议法庭在量刑时充分考虑‘受虐妇女综合征’的因素,依法从轻处罚。”
周雯震惊地看向李振华,后者面色平静,眼中却有一种释然。
三个月后,终审判决下达:陈玉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走出法庭时,阳光刺得陈玉梅睁不开眼。小雅飞奔过来扑进她怀里,母女俩相拥而泣。
周雯走到李振华身边:“李检,为什么改变主意?”
李振华望着远处重逢的母女,轻声道:“法律是冰冷的,但执法者应该有温度。我们维护的不仅是法律条文,更是法律背后的正义。”
这起案件最终推动了地方法院出台《家庭暴力受害者司法保护指南》,明确规定在审理类似“受虐妇女综合征”案件时,应引入心理专家评估,将长期受虐作为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
而对社会而言,罪与罚的讨论从未停止。在每一次暴力背后,是否都隐藏着更多不为人知的伤痛?在每一起以暴制暴的案件中,是否都有一段被忽视的求救?
雨后的城市,街道被洗刷一新。陈玉梅牵着女儿的手,走向新的生活。她知道,身上的伤痕会淡化,但心里的阴影或许会伴随一生。然而此刻,能够自由地走在阳光下,已经是一种奢侈的幸福。
法律或许会迟到,但正义不应永远缺席。在这个复杂的世界里,罪与罚的界限,往往不像黑白那样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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