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点半,阳光斜斜地穿过厨房的窗户,在地板上投下一块菱形的光斑。林晚正在水池里搓洗儿子的校服,领口的墨渍顽固地附着在布料上,她不得不倒上半瓶洗衣液,用指甲反复刮擦。泡沫漫过手背,带着淡淡的薰衣草香,可这香气却盖不住她指甲缝里残留的鱼腥味——中午给儿子做红烧鱼时,被鱼刺扎破的地方还在隐隐作痛。
“妈,我袜子呢?”客厅里传来赵天宇不耐烦的喊声,带着少年人特有的尖锐。
林晚甩了甩手上的泡沫,快步走到阳台,从晾衣绳上摘下那双印着奥特曼图案的袜子:“在这儿呢,刚晾干。”
赵天宇正窝在沙发里打游戏,头也没抬地伸出脚:“给我穿上。”
林晚的手顿了顿。儿子已经十二岁了,上初中一年级,个子蹿得比她还高半个头,却依然习惯让她帮着穿袜子、系鞋带。放在以前,她或许会笑着嗔怪他“长不大”,可今天,心口却像被什么东西硌了一下,有点发闷。
她蹲下身,拿起袜子,指尖触到儿子脚踝上温热的皮肤时,赵天宇突然一脚踹开她的手,屏幕上“Game Over”的音效刺得人耳朵疼。
“你能不能快点?磨磨蹭蹭的!”他瞪着林晚,眉头拧成一个疙瘩,“要不是我爸挣钱养着你,你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儿喝西北风呢!也就幸亏我爸心好,肯养你这个闲人。”
“闲人”两个字像淬了冰的针,猝不及防扎进林晚的心脏。她猛地抬起头,看着儿子棱角分明的脸——这张脸像极了他父亲赵凯,连皱眉的样子都如出一辙,可说出的话,却比赵凯任何时候的冷言冷语都要伤人。
“天宇,你说什么?”她的声音有些发颤,不是因为生气,是因为难以置信。
赵天宇不耐烦地啧了一声,把手机扔在沙发上:“我说错了吗?你看看你,天天在家做饭洗衣服,除了花我爸的钱,你还会干什么?我们班同学的妈妈,要么是老师,要么是医生,就你,是个家庭主妇,说出去都丢人。”
“家庭主妇”四个字被他说得像个贬义词,带着毫不掩饰的鄙夷。林晚怔怔地看着他,喉咙像是被堵住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阳光穿过窗户,落在她脸上,可她却觉得浑身发冷,冷得像掉进了冰窖。
她想起十二年前,她还是市中心医院最年轻的心内科主治医生,手里握着厚厚的病历和手术刀,在急诊室里救过一个又一个濒死的病人。那时候她的工资单上的数字,比同科室工作多年的男医生还要高,更别提当时还在小公司做职员的赵凯。
赵天宇出生那年,她刚接了个棘手的课题,天天泡在实验室和病房,连轴转了一个月,回家时儿子认生得躲在月嫂怀里哭。赵凯抱着她说:“晚晚,别这么拼了,我养得起你们娘俩。你辞职吧,在家好好带孩子,孩子的童年就这么几年,错过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得真诚,眼里的心疼不似作假。林晚看着襁褓里儿子皱巴巴的小脸,又看了看镜子里自己熬得发黑的眼圈,心动了。她爱她的工作,爱那种握着听诊器就能判断生死的笃定,可她更爱这个软软糯糯的小生命。
递交辞职信那天,科主任惋惜地拍着她的肩膀:“小林啊,你是我见过最有天赋的医生,真不再考虑考虑?”
林晚笑着摇头:“主任,我想陪我儿子长大。”
她以为这是一场值得的牺牲。她把书房改成了儿童房,扔掉了专业书,买了一柜子的育儿手册;她学着给孩子做辅食,把胡萝卜切成星星形状,把菠菜榨成绿色的汁;她每天准时出现在幼儿园门口,风雨无阻,看着儿子背着小书包朝她扑过来,觉得所有的放弃都有了意义。
赵凯的事业渐渐有了起色,从职员做到了部门经理,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身上的香水味换了一茬又一茬。林晚不是没有察觉,只是她总安慰自己:男人嘛,逢场作戏难免的,只要他心里还有这个家,还有儿子,就够了。
她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儿子身上。赵天宇上学后,她每天五点半起床做早餐,六点半送他去学校,回来后打扫卫生、买菜做饭,下午接他放学,辅导作业,晚上等他睡了,再熨烫好赵凯第二天要穿的衬衫。她的世界像个精密的时钟,每一分每一秒都围绕着这两个男人转动,渐渐忘了自己曾经也是个在手术台上冷静果决的医生,忘了自己也曾穿着高跟鞋,在会议室里侃侃而谈。
她的高跟鞋被收在鞋柜最底层,蒙上了厚厚的灰尘;她的白大褂早就送给了刚入职的学妹;她甚至记不清上一次和朋友聚会是什么时候——她们聊的项目、论文、职称,她都插不上嘴,只能尴尬地笑着听。
可她从没想过,自己用十二年青春和事业换来的“牺牲”,在儿子眼里,竟然成了“闲人”的证据,成了“靠男人养”的耻辱。
“天宇,”林晚的声音干涩得像砂纸摩擦,“你知道妈妈以前是做什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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