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清晨,詹晓阳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惊醒。他迷迷糊糊睁开眼,108宿舍已经空了大半——潮城本地的汪胖子和老尾餐后就回了家,郑六豪昨晚也坐车回了汕城,黄朝彬天没亮就去赶早班车,其余人也各自收拾行李回家了。
晓阳!是班长的声音,你确定不回去?
詹晓阳揉着眼睛,看到游金彦背着双肩包站在门口,手里拎着一袋包子:给你留的早饭,趁热吃。
谢谢班长,詹晓阳接过包子,还带着体温,我写信跟家里说了,就两天假期不回去。
那你自己小心,班长拍拍他肩膀,记得锁好宿舍门。
送走班长,詹晓阳站在宿舍中央,突然意识到这是入学以来第一次完全独处。九月的阳光透过窗帘缝隙洒进来,在水泥地上画出一道金线。往常拥挤吵闹的八人间此刻安静得出奇,连呼吸都有回声。
他慢吞吞地洗漱,享受着不用排队的奢侈。镜子里的自己头发乱翘,下巴冒出几根不听话的胡须。在凤凰山,十七岁的男孩早该帮家里干重活,面容会比实际年龄老成;而城市生活让他保留了某种少年气,连熬夜复习的黑眼圈都显得稚嫩。
吃完班长留的包子,詹晓阳从抽屉里取出一叠信纸。第一个要回信的是初中同桌阿强,那个在镇农机站当学徒的伙伴。信是一个星期前收到的,一直没时间回。阿强在信里抱怨机油味道洗不掉,羡慕他能穿白大褂当城里人。
钢笔尖在纸上悬了很久,詹晓阳最终写下:阿强,城里没有你想的那么好......停住,又划掉,改成:卫校生活很充实,我们刚学了人体骨骼......
写了几句解剖课的事,他又觉得不妥——阿强会不会觉得他在炫耀?最终他只简单描述了校园生活和合唱比赛,略去了那些深夜想家的时刻和面对标本时的恐惧。
给家里的信更难下笔,父母已经没有耕田劳作了,都在老家陶瓷厂上班。詹晓阳咬着笔帽,他先写了伙食很好(其实经常吃不惯),宿舍很暖和(冬天还没到),同学很友善(虽然有时听不懂潮汕话)......这就是传统上的报喜不报忧吧。
最后一封信是写给初中班主任爱燕老师。爱燕老师是教语文课,而詹晓阳是班上的语文课代表。
这是唯一一封他能畅所欲言的信,写了潮城的古城之美、人体解剖课的震撼、合唱比赛的激动,最后也让老师保重身体。写完后他读了一遍,小心折成方胜形,这是刘小惠教他的特殊折法,表示对师长的尊敬。
中午,食堂只开了一个窗口。詹晓阳端着餐盘坐在角落,周围零星几个留校生也都埋头吃饭,没人交谈。饭菜比平时差了些——青菜炒得过老,红烧肉肥多瘦少。他想起家里过节时母亲炖的鸡汤,喉咙突然发紧。
回到宿舍,詹晓阳想着是否去找刘小惠,估计女生宿舍也跟他108宿舍一样没剩三几个人吧。他抬手看了一下表还是午休时间不方便。
没办法呀,重生回来年代通信不便利,不然微信一下就可以随时传唤了。他摇了摇头。
于是开始整理笔记。解剖学、生理学、语文......一个月的课程积攒了厚厚一摞笔记本。他按照日期排序,用从刘小惠给的彩纸做分类标签。
窗外传来嬉笑声。詹晓阳探头望去,是几个本地师兄正要往操场打篮球。他们穿着时髦的T恤和运动鞋,一看就是从小在城里长大的孩子。詹晓阳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回力鞋——虽然刷得很干净,但鞋底的磨损还是暴露了它的年纪。
下午三点,詹晓阳摊开稿纸准备写广播稿。
《故土》——他写下标题,又觉得太矫情,改成《生长》。开头写了半天都不满意,撕掉好几张纸。最后他索性抛开修辞,直接写起宿舍楼前那株玉兰树:
它被移植到这里多少年了?根须是否还记得原来的土壤?每当风吹过,那些沙沙作响的叶子,是在诉说乡愁,还是在歌唱新生的欢喜?
写着写着,詹晓阳的笔越来越顺。他描述玉兰树如何在四季变换中坚守,如何在台风来临时弯而不折,又如何在他想家时成为无声的倾听者。文章最后,他突然灵光一闪:
我们这些离家的学子,何尝不是被移植的树?带着故土的记忆,在陌生的地方重新扎根。或许会想念山间的云雾,但也能爱上城市的阳光。生长,本就是一场温柔的迁徙。
写完最后一个句号,詹晓阳长舒一口气。他的文字里总有一丝的忧郁感,而今天的文字里有种前所未有的自由感。他小心地把稿子夹进课本,准备明天再修改一遍。
正当詹晓阳想出门去女生宿舍找刘小惠时,发现老同学邱风良来了。
晓阳!邱风良的嗓门还是那么大。
邱风良比上次见面黑了不少,手臂上还贴着创可贴,但笑容依旧灿烂如初。走!去我学校,今晚住我那儿!
詹晓阳犹豫了一下。前世里他没有犹豫就跟着去了,不止这一次,后来两人经常像老家中学那样同宿畅谈。詹晓阳想起毕业后人走茶凉的事,这一世自然少了很多的热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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