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场上站着一百多号人,个个都是残兵。
有人缺了一条胳膊,空荡荡的袖管在风里飘着。有人少了一条腿,拄着木棍勉强站立。有人瞎了一只眼,眼眶凹陷下去,看起来触目惊心。
还有人脸上全是烧伤留下的疤痕,皮肉扭曲纠结,几乎看不出原本的模样。
最惨的一个,半边身子都塌了,左臂从肩膀处就没有了,左腿也没了,走路全靠右腿蹦跶。
但他站在队伍里,脸上却带着一种近乎狂热的表情,仿佛能站在这里,是天大的荣幸。
这些人身上穿的,都是几年前淘汰下来的旧军袍。
那军袍破得不成样子,补丁摞补丁,有些地方甚至露出了里面的棉絮。
更过分的是,有些人的军袍上还带着暗褐色的血迹,也不知道是真血还是王二牛让人泼上去的。
王明远张了张嘴,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二哥……你这是……”
王二牛兴奋地指着队伍,一个一个介绍过去:
“三郎你看!这个是看守军械营的牛老三,他那胳膊是四年前在飞沙口屯所丢的,当时鞑-子冲进了屯所,他一个人提刀顶在军械库门口,挡住了十几个鞑-子,自己胳膊也没了!”
牛老三闻言,挺了挺胸膛,残缺的右臂高高扬起,像是在炫耀自己的勋章。
“这个是马厩的老周头,腿是五年前在青石堡丢的。当时他负责给前线送马,半路遇上鞑-子游骑,他硬是护着马群跑了几十里,最后马保住了,腿没保住。”
老周头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黄牙:“王将军过奖了,都是该做的。”
“这个是伙食营的张大勺,别看他瞎了一只眼,他做的羊肉汤可好吃了!要不是三郎你要回京,我都舍不得让他去。他走了,咱们镇远关里的伙食可得下降不少!”
张大勺挠了挠头,嘿嘿直笑。
王二牛走到最后一个人面前,声音忽然低了下来:“这个是三娃子,去年在黑沙口,当时他被鞑-子的箭射穿了肺,又被马踩断了肋骨,军医说能活下来就是个奇迹。
他命硬,活下来了,但半边身子废了。”
那个叫三娃子的汉子,脸上却闪着兴奋的光。
他靠着拐杖,努力站直身体,用仅剩的右手拍了拍胸脯:
“王大人!王将军都给我说了!我保证完成任务!
我伤了以后,王将军没嫌弃我吃白饭,给我安排了看仓库的活儿,每个月还给我发口粮。
我这条命是王将军给的,别说去京城演戏,就是让我去死,我也愿意!”
这话说得慷慨激昂,汉子也一脸开心。
可王明远听了,心里却不是滋味。
这些人,都是为国流过血、拼过命的人。他们本该得到最好的照顾,本该被朝廷供养起来,安享晚年。
可现实却是,他们连活着都觉得是“吃白饭”,生怕被人嫌弃。
这不是他们的错,是这个世道对不起他们。
王明远其实原本想说,这样搞是不是太过了,有些刻意了。
可此刻看着这些人残缺的身体,看着他们脸上那种“能为将军做事”的自豪和兴奋,他到嘴边的话,最终还是咽了回去。
他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道:“二哥,人都是真合适的人,就是得稍微收敛一点,加些正常的人。不然全是残兵,就显得有些刻意了。
军袍也稍微正常些,不用太破。不过……该露出来的断臂、拐杖、眼伤、旧疤,得露出来让人看见。”
“还有血旗、破甲、断刀这些东西都带上,但别一路举着。进州县、进京城、递奏报时再拿出来。
还有,路上不许哭喊,不许拦轿,不许跪街。
咱们不是要闹事,是要让人看见。越规矩,越沉默,越让人心里难受。”
王二牛听得眼睛越来越亮。
随即他猛地一拍脑门,“哎呀,还是三郎你们读书人心眼多!”
王明远面无表情看着他。
王二牛赶紧改口:“不是,是聪明!”
“我就说哪里不对劲,原来是太像叫花子了。”
说完,他转身就走。
“我这就去改!”
说完,他便风风火火地又跑了。
王明远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心里仍旧不太放心,他求救似的转头看向同样出来看热闹的二嫂钱彩凤。
钱彩凤也瞬间明白了王明远的意思,随即笑了笑说道:“我去盯着。”
王明远松了口气,有二嫂在,起码能靠谱很多。
……
又过了几日,队伍终于整顿完毕。
出发那天,镇远关的城门口,围了不少人。
有军户,有屯户,有老兵,有妇人,还有孩子。
他们大包小包地往队伍里塞东西,有人往车上塞干粮,有人塞晒干的肉条,有人塞枸杞、药材和西北的粗茶,都是些不值钱但心意满满的土特产。
不过,更多的都是给远在京城的定国公的。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汉颤颤巍巍抱着一小袋黄米塞给王二牛。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