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大福挑了一下眉毛,露出一丝被逼到边缘但仍企图顽抗的表情:“如果你们真的愿意走这条路,那就给出具体的时间表。我们要看到你们的执行力,而不是口头承诺。”
我点点头,拿出笔记本上的时间表草案:“第一阶段,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证据清单的整理与交互;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独立审计机构的初筛意见;二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对质听证会的主持方与日程;三十天内公布第一版治理改进报告及公开披露要点;六十天内完成董事会的正式审议并公布最终的治理改进方案。若你们坚持情绪化的对抗,我们也将以公开披露为原则,确保市场、投资者和员工都能看到事实与进展。”
赵月娥轻叩桌面,仿佛在敲击自己的立场:“你们的时间表很具体,但也要看你们的执行力。我们愿意给一个机会——以公开听证与治理改进并行的方式进行,但前提是你们必须真正在制度层面对亲属关系进行适度披露,避免一切可能的利益冲突。”
我转头对律师们点头:“请把这份对质+和解框架改写成正式法律备忘录,附上时间表、证据清单模板与第三方监督机构的选取标准。我们将分阶段公开披露,并在每个关键节点邀请你们参与讨论与质询,但所有议程与材料都应在公开渠道可查阅。”
场面在此时渐渐出现一种疲惫却又带着清醒的节点。汪大福的手指在桌缘轻轻摩挲,仿佛在抚摸一张拟合的棋谱;赵月娥则保持着她那若有若无的高贵气度,像是在等待对方提出一个必须兑现的承诺。
我补充道:“另外,为了避免误解和重复对抗,我们可以在听证会前设立一个“事实对照与纠错窗口”,凡是任何一方提出的质疑,都有一个统一的时限来回应与纠正。若证据确凿,双方同意在公开场合做出相应的调整与说明。这也意味着,任何试图以情绪驱动的做法都将在制度里被约束,公众也会看到谁在真正推动治理的进步。”
汪大福沉默了一秒,然后点了点头,像是在承认这条路的确比他想象中的更具可控性。这时,赵月娥的声音里多出了一丝冷静的力量:“好,我们愿意尝试这条路。只是你们要确保每一个阶段都是真实、可追溯、可证实的。”
我收起笔,注视着对方的眼睛,语气再度保持平衡:“就以现在为起点,正式把对质与和解框架落成文件。我们将按时间表推进,公开透明。若你们在任何阶段提出的要求属于合理且合规的范围,我们都会予以回应;若属于情绪化的施压,我们将以证据和程序来回应。这样,才有机会把儿子的未来、汪家的名誉、以及企业的治理共同修复。”
场景在此刻似乎进入了一个新的节奏。对方的气息渐渐平稳,空气也少了几分尖锐的张力。桌上的草案在灯光下发出微微的金属光泽,像是一条逐步展开、可被核验的路线图。
我站起身,整理好桌面的资料,向对方点头示意:“若你们愿意,我们可以在三日内把正式框架发给你们的法律团队,进入正式的审阅与修订阶段。我们愿意把谈判转化为治理的共识,只要你们愿意将情绪放在一边,真正把证据、时间、责任摆在台面上。”
汪大福深吸一口气,目光黯淡却不再逃避,像是在给自己一个最后的选择。他缓缓点头:“好,三日内我们会把意见整合好,进入正式的审阅阶段。”
赵月娥也点了点头,声音里再现她那份冷静的高贵:“我们愿意尝试,但若你们真的兑现了承诺,我们也会用同样的公开透明去回应公众与市场。”
回到办公室,我把这场对话的要点整理成一个简短的行动清单。第一条,是继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确保任何潜在的冲突都能在董事会层面上被透明地处理;第二条,是启动对汪远洲及其家族成员相关事务的独立审计,以证明是否有利益冲突或资源错配的情况;第三条,是通过对外披露的方式,稳定投资者信心,避免舆论把个人情绪放大成为市场波动的原因。
我深知,汪大福和赵月娥的情绪化诉求若占据主导,最终只会让事情更加失控。于是,我决定给他们一个“对质+对照”的机会,但这一次,所有对话都要在公开、可追溯的条件下进行。
那天晚上,董事会会议前,我召开了临时董事会,邀请独立董事和法律顾问出席。会议室的玻璃墙上映出人影,投影仪的光点在桌面跳动,像一场无声的对局正在进行。
“各位,汪远洲父母的诉求,我们会以公开、合规、透明为原则。”我开场,声音稳定而有力,“但请理解,企业治理需要制度的约束,而非个人情绪的推动。”
独立董事发出一声轻微的提醒:“董事长,若涉及到家族成员的利益冲突,需进行适当披露并遵循公开市场规则。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时间表与证据清单。”
我点点头,接着说:“我们将启动三项工作:一是公司治理自查与独立审计;二是对外披露当前的财务与治理现状;三是设立一个专门的监督小组,确保所有相关事项在透明的框架下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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