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你也放心,我今日来找你,不是想问你要银钱,也不是想要你帮扶我,我……”
“是来问你道别的。”
道别?
钱小麦一怔,不自觉地看向钱大米,“钱娘子是要去哪里?”
“先前夫君的同窗周郎君,家中在崇州的万县开了一家食肆,周郎君见我可怜,便说可以让我去万县的食肆中做活。”
钱大米道,“做活的工钱是其一,其二是让我在食肆学一学手艺,往后便可以以此手艺谋生。”
“即便不能在汴京城中开一家食肆,却也能够开个食摊,赚取银钱养活我与公婆三人。”
“只是这一去,少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时间的确是不短,我在汴京城中除了公婆以外,便只有你这一个妹妹,所以要来与你道个别……”
钱小麦抿了抿唇。
平日赵记食摊上食客众多,崇州万县这个地方,她也有所听闻,距离汴京城虽没有千里之遥,却也有足足数百里地。
来回一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钱小麦思索片刻,抬起眼眸,“这位周郎君,可还可靠?”
眼见钱小麦肯答话,愿意询问她其中的各样细节,钱大米眸中的光亮了一亮,但也很快耷拉了眼皮,“周郎君与我夫君算得上是挚友,自夫君意外身故以后,周郎君时常到家中看望,十分可靠。”
“你放心,我也不是孩童,懂得分辨这其中的利害关系,只是这一去兴许要好几年都不见……”
钱大米叹了口气,“你年岁小,我心里多少是有些不放心的,不过赵娘子心地良善,又对你颇为照顾,也算让我能够心安一些。”
“我本想给你拿些银钱傍身,可我实在是囊中羞涩,拿不出什么银钱可以给你,便将这个给你吧。”
说着话,钱大米从怀中摸出来了一样物件,往钱小麦的手中塞。
是一枚发簪,通体光滑,泛着暖黄色,带了些油脂的温润感,似乎时常佩戴。
而发簪的顶端,嵌了一块小小的石头,但那石头颜色看着昏暗,有些像河边常见的碎石头模样。
钱小麦没有收。
钱大米却是不由分说,伸手将钱小麦的手拉了过来,将那发簪强行塞进了她的手中,“这是我出嫁时,爹娘给我的嫁妆,我一直戴着,虽不值什么钱,却对于我来说是顶要紧的物件。”
“我这次要离开这么久,便将这发簪留给你,也算是姐妹之间的一番念想吧……”
钱小麦捏着手中的发簪,迟疑了许久,最终叹了口气,没有松开手指,“你既是要放在我这里,那便可以放,待你回汴京城后,我便还给你。”
钱大米不是一个好姐姐。
但,如钱大米所说,她这次离开,要数年才能归来。
这数年之中,钱大米说不定会有所改变……
这发簪,是血缘之间的一个念想,同时也是她对钱大米这个最后一个有血缘亲人的一个期盼。
“好。”
钱大米见钱小麦收下了发簪,心情颇为激动,大有喜极而泣之态,只拿了袖子将眼角擦了又擦,“嗯,待我回来,你便可以还给我。”
“我明日便出发,与旁人一起同行,你也不必来送我,你也放心,一切都会顺利的……”
“家里还有许多东西要收拾,我也还要为公婆做晚饭,若是迟了的话,只怕免不得受一番唠叨,我也就不与你多说,先回去了。”
钱大米言罢,转身就走,大步离开。
钱小麦抬头时,看到的唯有她远去的背影。
瘦弱,佝偻……
带着几分凄凉与可怜。
钱小麦抿了抿唇,将手中的发簪捏得更紧。
因为遇到了钱大米,钱小麦心中复杂,也没有了去给赵溪月挑选添妆物件的心思,干脆往回走。
回到家中后,钱小麦将钱大米给的那根发簪用布包了起来,放到妆奁里面。
思索片刻后,钱小麦又将其拿了出来,塞进了枕头。
而后,则是抱着枕头,沉默了许久。
这份沉默,直到与赵溪月等人一并吃晚饭时,仍旧在持续。
哪怕晚饭的饭桌上有赵溪月特地做的,喷香浓郁的酱烧大骨头,钱小麦仍旧是一副兴致缺缺的模样。
一口肉在口中嚼了许久,始终不曾咽下。
“在想什么,这般出神?”赵溪月笑问。
“小麦姐姐难不成是在想比酱大骨还要美味的吃食?”白春柳一边打趣,一边用细长的勺子,将骨头里面的骨髓一点一点地掏出来。
胶质的骨髓带着半透明感,吸溜一口下了肚,满嘴都是馥郁无比的浓香美味。
好吃无比!
白春柳咂咂嘴,继续去掏剩下的骨髓,一边掏,一边大口地咬上一口骨头边缘的肉。
酱烧大骨头炖煮的时间足够长,肉软烂无比,瞬间脱骨,连带着骨头上紧贴的透明脆骨都掉了下来。
大口咀嚼,软烂中不乏脆爽,嚼起来十分带劲儿。
白春柳“咯吱咯吱”地嚼的不亦乐乎,更是打趣钱小麦,“小麦姐姐若是还不赶紧吃,剩下的酱大骨可是都要到我的肚子里面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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