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依轻轻一叹。
差距太大了。一个是未来可能成圣作祖的天骄,一个是南疆边陲的孤女。
可她不愿去拆穿,也不想去压抑妹妹的心意。
缘起缘灭,皆由天定。
让她喜欢吧,哪怕只是一场梦,也是照亮她年少岁月的一束光。
雾谷部落。
南疆万千部落中毫不起眼的一隅,四五千人苟延残喘于深谷之中。
因山谷晨雾弥漫,终年不散,故得此名。
十年前,它曾是独立部族。
如今,却是火蚩部落的奴仆部落。
酋长被杀,族人沦为贱役,主事者皆为火蚩派来的监官。
每年,他们必须进贡猪牛、丝麻、美酒、矿产……
稍有迟误,便是鞭刑火烙,血染山谷。
在南疆,部落林立,习俗各异。
雾谷部落虽小,却地处南北商道咽喉,往来客商络绎不绝,因而镇中客栈酒楼林立,市井气息远胜寻常村落。
而在这片喧嚣之中,府谷客栈是规模最大的一家。
白墙黑瓦,三层木楼,门前悬着红灯笼,檐下挂着风铃,每日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这一日,客栈门口走来三人,两女一男,皆是十五六岁的年纪。
男子头戴斗笠,遮住大半面容,只露出线条分明的下颌。背后一柄古朴长刀,刀鞘斑驳,却不掩其沉凝杀意。行走间步伐稳健,呼吸绵长,显然是名武者。
两名少女皆蒙面纱,身形纤秀,肩若削成,腰如约素。虽看不清容貌,但仅凭那亭亭玉立之姿,便知必是美人胚子。
店小二一眼迎上,满脸堆笑。
他阅人无数,一看这三人气质不凡,衣料虽简却洁净无尘,举手投足间毫无乡野粗鄙之气,心中便知:此等少年郎,定是出身不俗,出手阔绰。
“客官,住店吗?”他殷勤上前。
“嗯。”斗笠少年淡淡应声,抬手抛出一枚金饼。
“当啷”一声,金饼落于柜上,沉甸甸的分量让小二眼睛一亮。
“开两间上房,要挨着的。我们的马在外头,喂好草料,饮足清水。”
小二眉开眼笑:“哎!好嘞!”
他迅速翻了登记簿,惊喜道:“客官您真是运气好,我们上房就剩最后两间了,还正好连着门!这就给您安排!”
说罢,亲自引路,将三人带至二楼厢房。
叶辰摘下斗笠,环视屋内,
床铺整洁,桌椅无尘,窗明几净,倒也满意,微微颔首。
“准备一桌饭菜,一壶茶。”他坐下说道。
“茶?”小二一愣,随即笑道,“客官,您怕是不知,咱们雾谷最出名的,不是茶,是雾花酒!”
他语气带着几分自豪:“这酒每年都要进贡火蚩部落,连掌教大人的寿宴,都指定用咱们雾谷的雾花酒!香醇绵烈,十里飘香,喝过的人,三天都忘不了那滋味!”
叶辰挑了挑眉。
他在酒楼长大,自幼与酒为伴,对佳酿颇有研究。闻言略一思索,便道:“既如此,来一坛雾花酒。”
“好嘞!”小二更添热情,“再给您上一道招牌,谷泥蛙!咱们这儿的泥蛙,常年养在雾谷深处的灵泉淤泥里,肉质细嫩,滋补强身,配上秘制酱料,那叫一个鲜香入骨!保准您吃一次,想三年!”
“嗯,上吧。”叶辰不甚在意吃什么,只点了点头。
小二欢天喜地去了厨房。
叶辰这才解下长刀,轻轻搁在桌上。刀未出鞘,却已隐隐透出一股肃杀之气,仿佛蛰伏的凶兽。
娜依与娜一水相对而坐,摘下面纱,脸上仍残留着一路奔波的疲惫,但眼神已多了几分安定。
然而,当谷泥蛙与雾花酒端上桌时,叶辰只尝了一口,便微微颔首。
那雾花酒色泽如琥珀,入口绵柔,却在喉间骤然炸开一股灼热,醇香中带着一丝奇异的草木清气,回味悠长,确非常品。
而谷泥蛙肉质雪白如玉,外皮酥脆,内里滑嫩,佐以秘制酱料,鲜香直冲脑髓,令人食欲大开。
“倒是小瞧了这南疆边陲。”叶辰轻叹,“一酒一菜,皆有天地之味。”
娜一水也吃得眼睛发亮,只是面纱碍事,她只能小心翼翼地掀开一角,小口细嚼,生怕失了仪态。可那满足的神情,早已出卖了她的心意。
就在此时,
“得得得得!”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如战鼓擂动,震得客栈木窗轻颤。
叶辰抬眼望去,只见五骑自尘烟中疾驰而至,于门前骤然勒马!
五匹骏马通体赤红,无一根杂毛,肩高九尺,筋肉如铁铸,鼻喷白气如雷鸣,四蹄粗壮,落地有声,每一匹都重逾两千斤!
正是南疆独有的赤血驹,传闻以地火岩浆旁的火灵草喂养而成,日行千里,力可驮象。
若在天武国,一匹便价值四五千两黄金,千金难求。
而在这南疆,虽稍常见,却仍是军中重骑才配拥有的战马。
五名骑士翻身下马,动作利落。
为首者身高八尺,披玄色皮甲,背负一杆乌铁长枪,枪尖寒光凛冽。他步履沉稳,落地无声,呼吸绵长如潜龙吐纳,周身肌肉虬结,仿佛一头蛰伏的猛兽,不动则已,一动必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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