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稍组织了一下语言后,赵毅开口了。
“我觉得在立案侦查阶段,首先得详细的了解案情,看看罪名的法定要件构成,是否充分,最后就是要制定好完善的应对策略。”
“做到心里有数,言之有据。”
“同时,还要站在不同的角度去设想,提前做好应对措施,避免手忙脚乱,措手不及。”
“就比如金律你今天早就准备好的‘两份文件’。”
“那位白警官....最后看到法律意见书的时候,整个人都有点‘愣’住了,明显是没想到,咱们会准备的这么充足。”
金胜笑着瞥了副驾驶一眼。
懂得隐晦拍马屁,挺好!
适合干律师。
“你这些都是书本上能学到的东西,顶多算是基础。”
“有用,完整,但还不够。”
“你要知道,这天下就没有百分百一模一样的两样东西,包括案子。”
“全部套用一个公式去处理,你会发现案子的成功率.....不足50%。”
“这也是绝大部分普通律师的正常水平。”
“今天我就跟你说一下书本之外的东西。”
“咱们小组每一个同事,我基本上都单独辅导过。”
“现在轮到你了。”
“能学多少,全看你自己。”
旁边的赵毅郑重点了点头,立即掏出了纸笔。
“第一,抓关键点。”
“每个罪名构成要件,在法条上的解释、因素,都是不同的。”
“比如:诈骗罪,要看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职务侵占罪,得区分好职务便利与工作便利......”
“第二,看案情。”
“你得学会怎么见当事人,怎么问才能更好的获取信息,还原案件完整事实,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关键情节。”
“以及罪名是否与事实匹配。”
“第三,打交道。”
“每个蜀黍的办案风格都是不同的。”
“有些愿意跟你多聊两句,还会给点提示。”
“有些则是不耐烦,说不上两句就会找借口赶人。”
“.......”
金胜不假思索的说着,赵毅则是认认真真的记着。
直到20多分钟后,车辆驶入律所的专门停车区域,教学也戛然而止。
趁着有空,简单说两句就得了。
自己是上司,又不是导师。
...........
第二天,南宫墨一家人都没有‘预先’通知,拿着锦旗就找了过来。
等张琴将人带进办公室的时候......
场面倒是好看、热闹,也让金胜大大涨了一波脸。
可毕竟不是律所接的案子,多多少少有些小尴尬。
尤其是.....顾莎莎这个‘网络部门’的主管听到消息后,还特意拿着手持摄像机跑了过来。
这可是宣传律所的好素材啊!
当然,南宫墨几人的脸会打上‘马赛克’再发出去。
保护个人隐私嘛!
至于‘靓仔金’的脸....那就无所谓了。
等送走一行人后,顾莎莎又顺便拉着金胜录了一期节目。
老套路.......
先是弄了几个短剧的片段,点出里面的场景,涉及到了什么违法犯罪行为。
接着连线网友,帮忙分析了2个法律问题。
3月21日,星期五。
纪检监察这边,唐国富打了个电话给金胜。
他不像安妮,为人比较大气,很详细的说了关于‘李诚’的事情。
这孩子已经基本废掉了。
利用自身办案职权,在明知对方‘盗窃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却接受请托,错误采取刑事追责措施。
还以‘惩治对方’为筹码,违规推动嫌疑人家属商谈谅解、索要赔偿,超越了法定职责范围,滥用了执法权力。
那边初步给他定了一个‘徇私枉法罪’。
他那个女朋友柳如月,倒是运气好。
在帮忙作为‘证人’的前提下,仅仅只给了一个的行政处罚。
姚芳就惨了。
一共涉嫌了两个罪名。
诬告陷害罪。
故意捏造对方偷窃的虚假事实,报假警,意图使对方受到刑事追究。
接着还找人‘请托’,严重干扰司法机关正常办案,造成了南宫墨被错误采取强制措施。
这些都已经符合了《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
敲诈勒索罪。
以捏造的虚假盗窃案为依托,通过请民警动用刑事追责手段向对方施压。
用‘谅解’后不追责为筹码,逼迫对方家属主动支付‘赔偿’。
本质上,这算是用胁迫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9万的金额,量刑起点3年以上。
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哪怕未遂......
(依据司法实践的通用认定规则,敲诈勒索的犯罪金额,以行为人主观上意图非法占有的初始金额为核心判定标准。)
(后续因对方拒绝而主动降低的金额,仅可作为酌定从轻的量刑情节参考,不会改变初始犯罪金额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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