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火源又是怎么一回事?死者到底是怎么自燃的?”
“靠酒精,”林嘉华说道:
“高纯度的乙醇在强光照射下燃烧,火焰产生的光能是会被强光盖住的,就像之前说的陨落心炎一样,人的眼睛是看不见的。现场不是正好被路灯照着吗?而且就算没有路灯,不是还有车灯吗?凶手估计把这点也算进去了,夜晚开车肯定要开灯,更不要说大雨磅礴的夜晚。这个是凶手拿走雨伞让目击者送死者回家的另一个好处又体现出来了,如果当时路灯坏了,车灯可以补上”。
“直接将两种溶液一起混合可能会提前反应,”林嘉华接着说道:
“做法应该是这样的:算好时间,在死者快回来前,事先在案发现场的地上倒上无水乙醇并点燃,之后确认地上的无水酒精确实燃烧了,就上楼开始喷射无水酒精维持燃烧,当然不能喷太长时间,不然燃烧区域会变广,为了成功烧到死者,区域不能太小,但也不能太大,不然可能会留下证据,所以喷的时间不能太长,但也不能停下,不然火随时会灭,前面说了这火是看不见的,如果灭了就很难再烧起来了,所以算准时机很重要,不过所幸死者很快就如他所愿回来了”。
林嘉华停顿了一下,继续道:“接着等死者靠近起火点,立马停止喷射酒精,换成更危险的——高浓度的过氧化氢,死者自顾回家,根本没想到,前方是引领她走向死亡的陷阱,下有无色隐形的火焰,上有混在雨中的双氧水,在这两者的配合下,死神成功带走了死者。可能没那么容易烧起来或把人烧死,所以死者自燃后为了以防万一,应该还喷了一段时间的双氧水和酒精,酒精不能喷太多,因为喷多了容易有残留,从而留下证据或线索,但双氧水不同,它化学性质极不稳定,而且分解后会只会产生氧气和水,所以可以多喷点”。
“原来如此,没错这一定就是凶手所使用的手法,现在就剩下证据了”。姜晓箫说道。
林嘉华说道:“估计喷洒装置还在凶手家里,那东西没那么容易处理掉”。
“我马上向上面的人请示,派人去搜”。
“不用这么麻烦,”林嘉华调侃道:“没记错的话,必须有证据才能批搜查令吧?而不是一段自说自话的推理”。
“那是逮捕令,而且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直接批,更不要说搜查令了”。
“不过你一个实习生说的话不一定会有人信,而且贸然搜查也麻烦,万一他藏的好呢?可以躲过警察的第一轮搜查,那对你来说可不太好办了,你不是想赢得别人的尊重吗?这可不是什么好办法”。
“那应该怎么办”?
“教你一招引蛇出洞,不用麻烦去搜查,你让他自己露馅。作完案后,作案工具肯定不能一直放在家里,必须想办法处理掉,无论是烧是埋还是扔,肯定都必须是在离家特别远的地方来进行,而且肯定要偷摸的,所以时间肯定是半夜”。
“这些我都知道,所以说……”。
“对,就是那个所以说。现在他还没处理是因为他还不敢,毕竟他妻子刚死,自己又是头号嫌疑人,肯定会被警察高度监视,他自己肯定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你们可以把对他的调查与监视故意去掉,换成偷偷观察,让他误以为自己的嫌疑减轻了,然后他肯定会第一时间想处理掉证据,毕竟夜长梦多,等他半夜出去处理证据的时候,你们派人偷偷跟上,等他开始行动时,你们就可以冲上去抓现场,到那时人赃并获,他就再也赖不掉了”。
“没错,有道理啊”。
“不愧是华哥,宝刀未老”。于文晗在一旁说道。
“谢谢,但是未老先衰了”。林嘉华有气无力、无精打采的说道。刚才说了这么多话的他似乎非常疲倦。
一切就如同梦一样。
第二天一早,自己在会议上叙述了昨晚的推理和抓捕方案,现场无不为之惊叹。
丁伟问法医道:“他有说的手法有可能吗”?
“完全有可能,之前还真没想过还有这样的手法,但现在想想绝对就是这样,死者很可能就是像姜警官说的,这么被烧死的,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
“嫌疑人的职业是医生,能接触到酒精、双氧水也很正常。好,”丁队一拍桌子道:
“就这么办,就按姜警官提的这个方法抓他”。
晚上当真正逮捕嫌疑人的时候,看这他手上的这些作案工具,姜晓箫心想:和林说的一模一样。
时间回到现在。
“怎么样我说对了吗?”
罗翔没有回答
姜晓箫继续说道:“杀她的原因是因为钱没错吧,如果离婚分家产的话,你一定很不甘心没错吧,虽然这些年你妻子在经济水平上超过了你,但家产依旧大多是属于你的,而且你欠了不少钱,需要家产和你给妻子买的保险金,另外你以前出过轨对吧?离婚的话你很有可能会净身出户,但如果离婚前你妻子死了,你就可以独占夫妻二人的全部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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