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看惯了山川湖海的人,是不会沉迷于小院落里的处处假景的。
青云霁用几年的时间,习惯了背着行囊用脚步和眼睛去认识世界,他向往闲云野鹤的生活。
可他也明白,他不是一个人,他还有家人。
如今,大哥远在军中常年不归,二哥远在别人家里不知何时归,三哥秋闱的成绩还没出来,下面的弟弟妹妹还小,爹娘一天天老去……
家里的孩子看着很多人,可每一个都让人操碎了心。
这种情况下,他不能只顾着自己开心,他不能说走就走。
经过数日的苦思冥想,青云霁终于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写游记。
这个想法并非凭空而来,而是受到了妹妹青描夏的启发。
都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他还没读完万卷书,却已经行了数十万里路。
这些年来,青云霁用脚步丈量过无数的山川湖海,领略过无数壮丽的风景,也感受过各地迥异的风土人情。
像妹妹说的,在外行走的每一步都是一次出发,更是一种觉醒,路上的每一次经历都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现在,他决定通过文字把自己眼中的世界描绘出来,让读者感受到他所经历的一切。
于是,青云霁开始用心回忆那些曾经走过的路、看过的景、遇到的人和发生的故事。
他预备开始撰写他人生中的第一本游记,他要用细腻而生动的笔触,将一个个精彩的瞬间定格在纸上。
没动笔的时候,青云霁觉得自己脑子里的东西很多很多,可一提起笔,他却不知该如何下笔。
他在桌边枯坐了一下午,纸上依旧只有《游记》两个大字。
青描夏下学回来,兴致冲冲的跑到书房,想要做四哥的第一个读者,可……
“四哥,你这是忘了怎么写字了吗?”
青云霁无奈一笑,开口道:“不是,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头。”
“这样啊……”
青描夏眨了眨眼,这头确实不好开,以前写八百字作文还得绞尽脑汁找个名人名言当开头呢。
可这年代的名人名言就是各种诗词,用诗词当文章的开头没毛病,可拿来当游记的开头,好像有些不合适。
咋整呢?
青描夏蹲在墙角画圈圈,过了许久,她感觉头有些痒,好像是长脑子了。
“四哥,你在外面有没有遇到过那种很少见的、比较离奇的事情。”青描夏好奇地问道。
“离奇的事情?”
青云霁皱起眉头,思索片刻后说道,“有的,这几年我们确实遇到过许多匪夷所思的事情。怎么了?”
青描夏兴奋地说:“四哥,我觉得游记的开头非常重要,它需要有足够的吸引力,能让读者产生强烈的兴趣并愿意继续读下去。所以,我们能不能在开头讲一个让人惊叹不已的故事?这样就能立刻抓住读者的心,让他们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更多。”
青云霁听了妹妹的话,眼睛一亮,笑着说:“这个主意不错!我们可以选择一段最引人入胜的经历作为开篇,这样一来,读者就会被深深吸引住,忍不住一直读下去。”
青描夏点头赞同,兴致勃勃地说:“没错!我们可以从四哥你所经历的那些离奇事件中挑选出一个最精彩的,将其改编成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
“好啊!”
青云霁眼中闪烁着光芒,自信满满地开口:“好啊!这几年的奇遇可谓是数不胜数,我肯定能找到一段引人入胜的经历作为开头。”
“嗯嗯!四哥,我相信你一定能打造出一部令所有人都为之震撼的经典之作。”
接下来的时间,青云霁开始回忆起过去的种种冒险,试图找到那个最能引起共鸣、最具吸引力的故事,而青描夏则在一旁吃着小零嘴。
不多时,青云霁在众多经历中,选中了一段让他至今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的经历。
“妹妹,我想到一个事情,我说出来给你听听,你给哥哥参考一下,看看适不适合当开头。”
“好呀好呀。”
青描夏吃着小零嘴乖巧做坐好,坐等她四哥的故事。
“游学的过程中,我们无意间闯入过一个闭塞的村寨,那个村寨里的人长相与我们无异,生活习性却与咱们大不相同。”
青描夏嘴里嚼着红薯干,好奇的瞪大双眼开口问:“肿么大不同法呀?”
“那里的人不种庄稼,村寨里所有人靠男人打猎填饱肚子,他们吃的很粗糙,打回来的猎物直接放在火上烧,连皮带肉烧的黢黑,然后一人扯一块直接往嘴里塞,男女老少都是如此。”
那不就是原始部落吗?
青描夏喝了一口水,开口问:“四哥,仅仅只是这样的话,不够吸引人啊。”
青云霁摇摇头,又道:“不是,这只是很普通的部分,让我最难以理解的是他们的婚嫁习俗。”
“怎么说?”
“妹妹,你是那不知道,那里的女人每嫁一次,就要切下一条大腿作为嫁妆,如果婚后二人感情不和要分开,那就要由丈夫将女子左手的五根手指全部切下来作为补偿,嫁给下一任丈夫时,又要切掉身体的其他部位以此来证明对男人的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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