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马上将二号和三号分开进行审讯,并且重点放在了三号身上:“你说你跟二号一直在一起了,那么你现在就交代一下,你们两个聊天的时候,到底都聊了什么内容,马上给我仔细回忆,一句话都不能放过!”
三号号特别害怕,很快就说了一大堆内容,结果柯南一拍桌子:“只有这些吗?你难道没说一号的隐私吗?”
三号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嗯,我确实说了,我跟二号说一哥小时候很流氓,还扒砖缝偷看过女厕所。”
柯南眼睛一瞪:“还说什么了?继续!”
三号磕磕巴巴的接着回答道:“我还说他小时候扒过老太太裙子,让人家儿子追了好几条街,打的老惨了!”
柯南微微一笑:“行了,你小子没撒谎,可以回去了!”
其实这些细节都是审问二号得出来的,现在可以确认,两个人确实是一直在一起了,绝对没有分开过,即便是后来三号看到尸体转身就跑了,但也没有逃离过二号的视线范围之内,完全不存在独自一人作案的可能性。
如果把二号和三号排除,那就剩下四号和五号了,首先四号的可能性最小,因为他的体力完全做不到,可是五号不在场的证据更充足,凌晨四点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学校,也确实去了一号的母亲家里,他完全没有作案时间。
案子到这里陷入了僵局,随后便谣言四起,大家都在传说是老周的冤魂回来了,干掉了害死小梅的一号。
这也让专案组的压力越来越大,你们一直都在宣传这个世界上没有鬼,但你们为什么破不了案子呢?甚至连一个嫌疑人都找不出来!
柯南万般无奈之下,只能翻阅大量刑侦类书刊,他想找到一些新思路,从中得到启发,结果翻着翻着,突然看到了本书,这让他的眼睛一下就亮了。
当然这只是一句玩笑话,不过柯南脑子里闪过的灵感和本书的宗旨一样,那就是换个角度来看问题,以往警察研究的都是怎么去破案,但是这次应该研究一下凶手是怎么去作案的!
一直站在警察的立场上来看问题,是很难破这个局的,如果要是换一个思路,那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当晚柯南马上带着一个助手直奔案发现场,他想亲自体验一下,一号在被杀之前是什么感受,这样就能弄明白,凶手为什么要选择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又用这种方式来杀人。
按理说凶手既然能将一号控制住,那直接一刀把人捅死也不是什么难事,所以他选择用这种方式,一定是有他的理由。
时间到了凌晨四点钟,柯南让助手将自己的双手用绳子捆住,用一模一样的方式,把绳子绕过走廊上的管道,将人微微吊起,又将绳头挂在了前方不远处的灭火器架子上。
做好这些之后,助手关掉了手电筒,柯南的眼前顿时漆黑一片,什么东西都看不见了。
在这种环境下,柯南开始用心体会死者临终前的感受,结果除了非常害怕之外,并没有其他什么特别的。
这个过程柯南的助理一直在旁边摸黑等待,大约过了五六分钟,他突然疑惑的问了一句:“老大,今天的感觉好像和那天有点不一样呢?”
柯南想了想,好像确实有点不一样,因为那天他们过来勘察现场的时候,走廊里是有一点光亮的,但今天却一直是漆黑一片。
柯南很快就想明白了,因为今天操场上的那个大灯没有打开,于是他赶紧命令助手,过去把操场上的大灯打开。
就在灯光亮起的那一刻,柯南一眼就看到了前边不远处的灭火器架子,而吊着自己那根绳子的另一端,就挂在了灭火器架子上。
关键问题是这个灭火器的架子离自己并不算太远,而且绳头就随意的挂在了上边,感觉自己抬起脚,稍微使点劲就能把绳头踢下来。
柯南看到这一幕之后,本能的反应就是想用脚去踢那个绳头,这样自己就能获救了,但由于手被吊着,而且只有脚尖着地,所以柯南试了几次,总是差那么一点,就是够不到。
这种情况下,可能只能脚下尽量使劲,让自己像荡秋千一样一点一点的荡起来,随着身体摆动的幅度越来越大,柯南突然想起了死者后背插入的那把尖刀!
柯南猛的一回头,顿时豁然开朗,因为就在他身后的不远处有一个一模一样的灭火器架子,如果在这个架子上放一把尖刀,自己一旦荡起来,那把尖刀就会正正好好扎进自己的后背里。
谜底彻底揭开了,一号并不是被人直接杀死的,而是自己在摆动身体的时候,后背撞上了那把尖刀。
也就是说凶手在凌晨四点钟的时候并不需要亲自来到现场,只要操场上的灯一亮,一号就能看到前边的绳头,那么它就会自己荡起来,荡着荡着就把自己杀掉了。
接下来案情就清晰的,谁打开了操场上的大灯,并且创造了自己不在场的证据,那么他就是最大的嫌疑人,这个人恰恰就是五号。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